一、报名资格
(一)报名资格所依据文件(具体文件可查阅卫生部网站中的医政管理,或湖南省卫生厅医学考试中心网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3、《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
4、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
5、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有关条款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64号)
6、《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卫生保健专业、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及执业注册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67号)
7、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和获得国外医学学历的中国大陆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发明电〔2007〕17号)
8、《关于取得中国医学专业学历的外籍人员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发〔2001〕248号)
9、《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
由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的考生请注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九规定,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满二年),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满五年),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方可以报考执业医师。其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年限的时间计算截止至报考当年的8月31日。曾办理注册变更手续的,须提供原注册部门打印的电脑注册证明单(加盖注册部门公章)。
(二)根据《卫生部关于修改<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通知》规定,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应报名参加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实践技能考试。
(三)根据《关于军队医师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军队医师按照属地原则参加地方统一组织的实践技能考试。
二、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09年2月20日-3月22日。考生通过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并下载《试用期合格证明》。
(二)现场报名时间与地点:
地点:湘潭市卫生局三楼
现场报名时间:按照考生工作(试用)所在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安排如下(国家法定休假日不报名):
3月31日至4月2日 湘潭市
4月3日雨湖区 4月7-9日 湘潭县 、 岳塘区
4月10日韶山医院、韶山市 4月13-14日湘乡市
请考生本人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确认的,网上报名无效。
三、现场报名、审核手续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一)考生提交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外籍考生)、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港澳考生)。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试用期合格证明》(空白表可通过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须所在工作(试用)单位的医疗机构盖章。
4、工作(试用)单位是医疗机构的提交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5、《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与《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时间和工作考核合格证明。
7、持外省市医学院校毕业证书报名的考生,请确认有关毕业证书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或请提供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8、符合《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和获得国外医学学历的中国大陆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发明电〔2007〕17号)条件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注意:若考生提供虚假报名资料,一经核实,将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08〕3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经现场报名审核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凡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将被收取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与《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核合格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等其他必需材料。
(三)网上报名时考生可自行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如工作人员认为须重新采集的,必须在现场重新采集考生本人照片。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
(四)现场审核通过后考生进行信息确认,确认无误后签名(如因考生核对不仔细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费用
考生经审核符合考试报考资格者缴纳考试费,其中实践技能考试费每考生200元;医学综合笔试费:执业医师每考生160元,执业助理医师每考生145元。考生因自身原因不参加考试者,其缴纳的考试费一律不退。
四、考试大纲和考试参考书事宜
经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批准,2009年起将使用新的医师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命题和考试,请各考生根据需要自愿选购考试用书(在《二OO九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指导手册》封底印有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推荐的考试用书目录)。
五、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2009年7月1-15日
(二)医学综合笔试:
执业医师:2009年9月12-13日
执业助理医师:2009年9月12日
(六) 、成绩查询
1、实践技能考试成绩:
2009年7月18日起查询湘潭市卫生局网站;
2、医学综合笔试成绩:
2009年12月中旬,考生持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查询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医学综合笔试成绩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下发的成绩单为准(估计2010年3月底湘潭市卫生局医考中心可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