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医师
资格考试洛阳考点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局属各单位:
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河南考区考务工作会议已于2009年3月10日在郑州召开。根据会议精神,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和2008年相比在政策上没有新变化。经研究,洛阳考点今年不再专门召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会议,现将洛阳考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报名管理范围城市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属单位和辖区内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由各区卫生局统一组织报名。咨询电话:63322213。
附件:
4、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洛阳考点报名条件一览表 2009年报考医师资格提交材料一览表
6、(河南)西医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中医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7、西医(助理申请执业)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 中医(助理申请执业)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
8、执业证明
报名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3、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
4、卫生部关于修改《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和第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03】95号)
5、其他有关文件
医师资格考试洛阳考点办公室
200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