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4号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现公告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2月20日—3月22日,现场报名时间:2009年3月23日—4月15日。具体事宜可咨询报名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二、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09年7月1日—7月15日。
三、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09年9月12日、13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09年9月12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四、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信息可登录卫生部网站查询,卫生部网址:www.moh.gov.cn。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二日
医师考试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