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主考官职责
1、主考官是本考站的第一负责人,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在考试基地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和考点首席考官的领导下,严格执行考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
2、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所有考试资料无泄密,坚决杜绝舞弊行为。出现考试资料缺少、损坏、遗失、泄密等异常情况须立即向上级报告,不得延误、隐瞒。不准私自拆装、复印或拷贝考试资料。
3、主考官必须接受工作培训,认真学习有关考试规定,明确考试工作要求和程序,确保考试的严谨性。
4、考试实施过程中,主考官负责向考生提问,积极听取本组其他考官意见,汇总后给出最终评分。
5、每场考试结束后,要按规定及时清点、密封考试资料,协助考务人员送往保密室。
6、主考官进入考站不准带手机,确因工作需要需带手机入场的必须关机,主考官在执考时收发信息、接听或拨打电话视为作弊。
7、主考官必须佩带统一的工作标志,遵守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8、主考官在严肃认真执考的前提下,要尊重爱护考生,关心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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