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0年第15号公告和湖南省卫生厅公告(湘卫公告〔2010〕7号)的规定,现将我市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2月22日至3月22日。请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3月24日至4月7日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和报名资料到市卫生局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网上报名无效。
(二)现场报名时间:2010年3月24日至4月7日(不含双休日、节假日)。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的考生,请考生本人持报名资料直接到市卫生局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采集照片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具体事宜可咨询各区县卫生局医政股(慈利3335979、桑植6246162、永定8222565、武陵源5622779)或市卫生局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8386396、6313118)。
二、现场报名地点
市卫生局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永定区南庄坪市卫生局办公楼六楼)。
三、现场资格审核提交资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外省医学院校毕业证书报名的考生,需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打印的学历证明;持本省医学院校2001年及以后大专以上毕业证书报名的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学历证明);www.med126.com
(三)考生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见附件1);
(四)工作(试用)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五)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2张;
(六)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需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连续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见附件2,空白表可通过张家界卫生信息网下载);
(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考生,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注意:1.考生提供的工作(试用)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医疗机构名称、《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连续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执业机构名称及公章必须一致。2.若考生提供虚假报名资料,一经核实,将按照《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2008〕32号)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