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7号)及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做如下通知与要求:
一、及时通知网上报名
各单位要及时通知辖区内符合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条件的考生,先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照片,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27日至3月15日。网上报名应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进行个人信息录入,具体报名流程与须知见附件一。网上报名成功后,以A4纸格式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逾期不报,责任自负。
二、组织做好现场报名
考生于2012年3月10日至3月20日前到各县区卫生局进行现场确认,提交报名资料,交纳报名费用,完成资格审核。
市卫生局负责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并对各县区卫生局所报考生资料进行复审。复审时间为3月21 日至4月6日(各县区具体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现场报名提交资料
1.考生自己打印并签名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考生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由县区卫生局审验,复印件加盖印章)
3.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证明(可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下载);
6.试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以A4纸为标准、按顺序装订)。
四、考试收费标准
暂按原标准执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实践技能考试时间
2012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以准考证上时间为主。
六、综合笔试考试时间
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9日两天。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2年9月8日一天。
七、注意事项
1. 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报名程序及要求与去年一致(见附件二)。
2.区卫生局对考生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考生提供虚假资料报名,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对考生进行通报。
3.医疗机构不得为非本机构考生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在为本机构考生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时,应当核验其学历、资格的真实有效性后方可加盖本机构公章。
4.考生报名应认真填写、核对报名信息,以免误填、漏填导致考试报名信息错误。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www.med126.com。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