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卫生局,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 :
为做好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报考条件。
二、报名程序
1.考生直接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www.nmec.org.cn)
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同时向单位提供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单位审核盖章。
2.各辖市(区)卫生局对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个体诊所、企事业内设医疗机构等)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后,至常州市医考报名点接受现场审核;局属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直接至报名点接受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地点设在市卫生局1101房间。
三、现场审核材料提交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需彩色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毕业研究生同时需提供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4.中专、大专全部要提供招生计划和录取新生名册(本省中专2001年9月1日前入学、乡镇补偿教育中专学历、自学考试学历、已取得本省执助除外),大专以上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
5.所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或执业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所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在军队医疗机构聘用或试用的非现役人员,需出具军队主管部门批准其所在机构有资格开展对社会服务的相关证明。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医师资格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考核合格证书》。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可直接申请相应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资格。
8.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需提交以下材料:2011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证明;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与所在乡镇卫生院签订保证获取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后在该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全市统一格式的知情同意书。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需复印材料要求尽可能直接复印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与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后,不够可另复印于A4纸上。材料的第一审核人需对所有复印件进行审核并签名,初审医疗机构及辖市(区)卫生局盖公章。报名表上考生照片栏需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公章。每一位考生的报名材料集中于一个资料袋中。
四、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时间 |
审核单位 | |
3月27日 |
上午 |
市一院、二院、中医院 |
下午 |
其他局属医疗卫生单位 | |
3月28日 |
上午 |
天宁、钟楼、戚区 |
下午 |
102医院、德安医院、民营医院、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 | |
3月29日 |
上午 |
金坛 |
下午 |
新北 | |
3月30日 |
溧阳 | |
3月31日 |
武进 |
五、其他事项
1.报名照片考生按照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要求网上上传,考生上交同底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3张给所在医疗机构具体负责同志留存,以备制证用。
2.各单位需上报报名汇总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3.报名费。执业医师450元(口腔类540元),执业助理医师340元(口腔类430元)。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职责,做好医疗机构或辖区内考生的通知工作,认真组织培训,确保考生知晓报名程序与要求。
2.各单位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条件审核考生报名信息,做好初审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3.各辖市(区)卫生局要合理安排报名工作,遵守考务工作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审核,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