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我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各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院:
现将《关于做好2013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2]88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拟于2013年在我区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注意:是指所有拟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不仅仅指新录用毕业生),应于2012年10月31日前向试用单位申请办理试用备案手续,并于2013年上半年考试报名时提交已经佛山市卫生局确认备案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本人信息页)。
二、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在确定接收医学专业毕业生在本单位试用后,应于2012年10月31日前组织包括新录用毕业生在内的所有拟报名参加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填写本单位的《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并于2012年11月7日前将《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纸质版(原件一式二份)及电子版一并报我局备案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报备案时应同时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区属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不包括新容奇医院)请直接将备案资料按时送我局医政科;各镇(街道)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请按时将本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备案资料收集齐后送我局医政科。
联系人:潘燕勋,联系电话,22833300。
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医政科
201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