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机构,焦作市医院管理协会,焦煤集团中央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建立我市医务人员管理的长效机制,市卫生局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考核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加考核人员
2012年11月前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西医类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护士。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业务水平测评和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情况。
(一)工作成绩:医务人员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周期内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执行政府及职能部门指令性工作情况,良好行为记录情况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参加考核人员填写《焦作市医师/护士年度考核表》后,单位盖章上交。
(二)职业道德:按照《焦作市卫生局转发<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执行,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2012年以下5种情况认定医德医风考核不合格:1、2012年经医疗事故鉴定办鉴定为医疗事故的相关责任人;2、在医师资格和护士资格考试中存在违纪情况;3、受到纪检纠风、卫生局处理责任人;4、卫生监督执法局执法处罚责任人;5、本人所在单位的行政处罚。
(三)业务水平:内容包括医务人员掌握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应用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等。技能试题由各考核机构自行制定,笔试试题由市卫生局统一下发,各考核机构自行组织考试,市卫生局进行抽查。
(四)继续医学教育:按照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规定,对医师年度继续医学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组织管理
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各医疗机构考核组织负责,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业务水平测评由定点考核机构负责,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由市卫生局医师、护士考核办公室负责。今年的医师考核结果,定点考核机构应使用最新版《医师考核软件》进行上报,市卫生局另行通知考核机构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