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2年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2年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临床、口腔、公共卫生执业医师与执业助理医师)的制证工作已全部完成(临床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尚未完成)。现将领取证件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3年6月20日开始
二、领取地点:
衡阳市卫生局二楼会议室 (衡阳市沿江北路10号)
三、 携带证件
1、请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及《试用期合格证明》(试用期时间为
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方可领取相关证件。
2、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考生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提交工作证明(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中专文凭考生需开满5年、专科文凭考生需开满2年的证明)方可领取相关证件。
衡阳市卫生局医政科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