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乡村医生再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的通知》(卫农秘[2013]40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再注册对象、工作程序
(一)再注册对象。
再注册对象为全省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满5年,且拟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业的乡村医生。
(二)申请材料
1、安徽省乡村医生再注册申请表(附件2);
2、原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
3、村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证明(附件4);
4、《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身份证(第二代)、学历证书复印件、小二寸照片二张;
6、2012年乡村医生考核表。
(三)审批
符合以下规定条件的准予再注册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给予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再注册,书面告知不予注册的原因。
1、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满5年;
2、村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
3、考核合格;
4、身体健康状况能够满足村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需要;
5、近5年内未受到刑事处罚,或中止执业活动未超过2年。
二、工作要求
1、各乡镇卫生院将再注册的有关政策书面通知到每一位符合规定的再注册对象。(附件)
2、对注册申请表(附件)等再注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严防弄虚作假。严格对照再注册条件进行审批,严禁违法办理。
3、各乡镇卫生院将再注册乡村医生名单(附件)向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村民公告1周,保证再注册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4、再注册要与乡村医生的竞聘情况密切联系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各卫生院要按照省卫生厅制定的村卫生室人员配置条件和标准的要求,公开竞聘、择优录用乡村医生;要与乡村医生考核工作相结合,凡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均不得再注册。
5、根据卫生厅要求,各地不得以乡村医生再注册的名义收取任何费用,否则将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责任,再注册所需新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由省厅免费发放。
6、各乡镇卫生院请于 2013年9月10日 前集中将乡村医生再注册材料(公告材料和附件)报县卫生局业务股,乡村医生个人申报不予受理。附件3以电子版和纸质形式上报。
联系电话:5034902。
电子信箱:jxwsjws@126.com
201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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