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河南|广东|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山东|山西|湖南|安徽|江西|福建|黑龙江|湖北
广西|贵州|云南|四川|陕西|重庆|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辽宁|吉林|海南|内蒙古|全国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执业医师 > 报名时间 > 正文:黑龙江鹤岗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黑龙江鹤岗市2016医师执业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县(区)卫生计生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根据《黑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号文件要求,现将鹤岗考点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3月22日-3月29日24: 00。

(二)鹤岗考点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4月5日-13日8:00-17:00(各单位具体报名时间安排见附件)。

(三)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6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医学综合笔试时间: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临床和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6年9月24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临床和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6年9月24日、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口腔类和公共卫生类执业助理医师全部参加计算机化考试:2016年9月24日上午8: 00-10: 00,上午10: 20-12: 20。

口腔类和公共卫生类执业医师全部参加计算机化考试:2016年9月25日上午8:00-10:00,上午10:20-12:20;下午14: 00-16: 00,16: 20-18: 20。

医学助理医师加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下午17: 00-17: 30。

执业医师加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下午17: 00-18: 00。

短期医学专科考试(仅限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科):2016年9月24日下午17: 00-17: 30。

二、报名资格

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申请参加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到户籍所在地考试中心办公室报名。逾期不领取的,医学教育教育网不予受理领取和整理。

审判机构跨省市与户籍所在地分离的,可由审判机构推荐,到审判机构所在地考点办公室报名。审判机构的资格证书在申请当年有效。

(二)考生照片须在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医务科负责人和试行单位的监督下,现场上传或拍照。对于不符合标准的照片,鹤岗考点将不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照片的真实性由医院医务科负责人承担。

数码照片要求:近期符合证件照标准的小2寸白底数码照片。照片要求:33mm 48mm,390像素(宽) 567像素(高);头部宽度为21-24mm;头部长度为28-33毫米;免冠和裸眼正面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在25 KB到40 KB之间。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三)根据国家要求,参加2016年公共卫生类和军队体检的考生,到农垦总局考点提交材料并当场确认。公共卫生类和军队医学类考试现场确认时间:3月31日、4月1日、5日、6日,并在农垦总局考点公布医师资格考试相关信息邮箱:nongkenkaoshi@163.com,密码:nk123456,考点联系人:孙晓玲(0451-55198120,55196263)。

(4)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2016年继续对报考临床执业医师的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考生实施附加专业内容考试。附加专业内容考试相关政策要求与2015年一致。考生可在以下时间选择是否参加附加专业内容考试

省教育认证中心联系方式:黑龙江学院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络服务部,电话:0451-82332055;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赶水路12-8号;网站:www.work.gov.cn。

(六)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和各级医疗机构统一汇总本辖区、本单位考生上交的《报名成功通知书》,连同报名材料一并报考。考点审核通过后,考点打印报名表,各单位发放给考生签字确认。考生必须核对所有信息并签字确认。经核对,报名信息不可修改,否则后果自负。报名表签字确认后,由县/区卫生计生局和报名单位在规定日期统一上报鹤岗考点。从2016年起,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不再受理因考生信息填报错误导致的合格人员信息修改。

(七)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整理考生报名材料。为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各单位必须告知考生,一旦发现报名舞弊,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提交材料详见附件1。

八)试用机构在鹤岗市范围内的考生必须通过试用机构统一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试用机构要严格审核考生各类报名资料,确保一次性提交齐全。

(九)其他说明

1、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用的,取消报名资格。

2、系统中无医疗机构名称的,需人工申请录入医疗机构名称,其代码在打印报名表打印后手写填上。

3、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报考类别应当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报考单位应与注册地点相同。如外市人员变更至我市执业地点,换发过《医师执业证书》,由市卫生计生委出具时间证明。

4、统招专科升本科,所学医学类专业保持相同的,可以以本科学历作为报名学历依据,但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书。

5、报名时需提交二代身份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6、个体诊所不具备培养住院医师资格,不能作为医师考试试用单位。其他一级医疗机构,如各类门诊、社区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请根据本单位规模和开设的诊疗科目,客观、真实出具试用期合格证明。各单位一经查实出具虚假证明,取消下一年度报考资格。试用单位应具备考生报考类别的科室。

7、1.5年回读班,需提交第一学历,同时两个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村村大学生,需提交入学合同,入学合同为固定格式。

8、考生在选填毕业学校时,可以先填写省份名称,如河北省,输入“河北”,进行查找,发现备选的学校中没有自己毕业学校,点击未找到学校,可以通过网络向学校所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录入学校信息,继续完成信息注册和报名。

9、在校医学研究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在填报个人信息时的“在岗情况”中选择“当年毕业研究生”,此时,再到毕业证编号时可以不填写。

10、如果个人密码遗忘,凭个人姓名、证件编号及密码查询问题答案,在国家医学考试服务平台“考生登录”下方通过“找回密码”进行处理。正确填写密码答案后,可重置密码。如遗忘注册时填写的密码答案,还可通过邮件找回密码。如忘记密码且忘记密码答案及邮箱无法打开时,考生可向报名所在考点的卫生行政部门或医学考试管理机构提供注册时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密码重置。详细参阅中心网站的通知。

四、考试费用

2016年各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实践技能考试费、综合笔试考试费收费标准按2013年执行。考试费分报名费、实践技能考试费、综合笔试考试费,各单位不得超标准收费。考生个人需要报名交费发票,请与本单位医务科联系。

(一)报名费15元/人,实践技能考试费150元/人,递交报名材料时收取;如考区审核未通过,返还材料时退回实践技能考试费。

(二)综合笔试考试费,执业140元/人,助理110元/人,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收取(通过技能考试必须上交笔试考试费用)。

附件下载>>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