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公共营养师考试全国统一鉴定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我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豫职鉴〔2015〕5号)
各省辖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管县(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39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鉴定职业范围
(一)全国统一鉴定职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营销师、职业指导人员等10个职业为全国统一鉴定职业。
(二)省统一鉴定职业。秘书、营销师、公关员、育婴师、公共营养师、动画绘制员等6个职业的5级、4级、3级为河南省统一鉴定职业。
(三)省试验性鉴定职业。婚姻家庭咨询师(三级)、健康管理师(三级)、信用管理师(三级、二级、一级)、公共营养师(二级)、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二级、一级)、企业文化师(三级、二级)等职业由省中心组织试验性鉴定。
二、统一鉴定时间安排及数据上报
(一)全国统一鉴定、全省统一鉴定职业的鉴定日期分别定为5月16、17日和11月21、22日。具体时间安排及考核方案详见附件1~4。
参加2014年11月秘书(二级)和网络编辑员(二级)两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或两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时间定为5月16日。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和全省统一鉴定数据要按时上报省中心统考管理科,电子数据、汇总表和交费电子表必须同时上报。省中心上半年收取数据截止时间为4月3日,下半年收取数据截止时间为10月9日,逾期不报的单位将不安排参加本次统一鉴定。
(三)全国统一鉴定和全省统一鉴定的电子数据信息应分别报送不得混淆。每个职业都要单独生成一个独立的批次文件,补考数据不得拆分单列。同时,应提供完整的纸质和电子版的批次文件清单,标识出报名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每个批次电子文件的名称、文件中数据对应的职业、等级和报名人数。
(四)河南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 ha.osta.org.cn)为统考资讯网络唯一官方发布平台。各机构电子数据交换须使用“工作网河南省管理平台的鉴定专用内部通迅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