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201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沈阳考区的考生:
201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15年8月11日-8月27日每周二、三、四,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发放地点
地点:沈阳市人社局考试办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原沈阳市劳动局)二楼。
公共交通换乘:221路、249路、258路、265路、280路公交车,沈阳日报社站下车,沿八纬路东走100米。
三、证书发放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201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将按照单位和个人两部分发放。各医院、院校、科研院所、各大厂企、中建各局、中直各单位等将只按照单位发放。
(二)按照单位发放合格证书的各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须派专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或全部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及《按照单位发放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中的单位序号到我处办理。
(三)按照个人发放合格证书的,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按照个人发放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2)中对应序号领取合格证书。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手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授权委托书背面复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二)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领取资格证书的单位、考生,可按照《沈阳考区证书补领时间》(见附件4)办理证书补领手续。
(三)证书发放咨询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