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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关于对2009年度卫生支农人员进行评议和报送2010年度卫生支农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1-1-16 高级职称考试论坛

各区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城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中宣部等中央14部委联合下发《关于2010年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中宣发〔2009〕33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局下发的《青岛市新型卫生支农服务工程管理规定(试行)》(青卫政发〔2006〕31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09年度卫生支农人员评议、鉴定和2010年度卫生支农计划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09年度卫生支农人员评议、鉴定工作医学在线www.med126.com
我市2009年度卫生支农人员自2009年4月1日下乡至2010年4月1日结束,共需240个工作日。
(一)规范评议、鉴定程序
各单位必须使用《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附件1),自我鉴定由支农人员亲笔填写并签字确认,具体支农天数由受援单位根据考勤记录的实际工作日数填写,区市卫生局负责对照审核,各派出单位负责收齐鉴定表,并于支农结束后一周内统一将支农人员鉴定表上报市卫生局。凡未按时上报鉴定者由相关单位承担责任。另外,按照《青岛市新型卫生支农服务工程管理规定》要求,支农时间不够,需顺延支农者,由各区(市)卫生局负责待其下乡期满后方可进入鉴定程序。
(二)严格执行审核盖章、责任追究制度
《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中的审核人,受援单位审核签字人为院长,区(市)卫生局审核签字人为分管局长,城市派出单位审核签字人为各医疗卫生单位分管领导。为杜绝弄虚作假现象,无各审核人签字确认的鉴定表视为无效,我局概不受理;因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者,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对当事人通报批评,同时追究相关审核人责任。
(三)填报统计表、核发支农补贴
各受援区(市)卫生局负责根据日常考勤和督查记录统计上报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1日卫生支农人员工作情况(附件2),并于支农结束一周内以纸质和电子版的形式报市卫生局农社处。支农人员考勤表留存区市卫生局备查。www.med126.com
二、统筹安排,报送2010年度卫生下乡支农工作计划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青岛市新型卫生支农服务工程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城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认真统计年度晋升中、高级医师职称人员,结合卫生强基工程等帮扶活动,合理确定年度派出支农人员和对口支援计划,明确年度需办理免派支农人员;区(市)卫生局和受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需求计划,无需求单位将不再安排支农工作,并按照以下要求组织落实、如期上报。
(一)支农时间
2010年3月底至2011 年3月底,支农时间一年。具体启动时间另行通知。
(二)继续实行包村支农工作制度
在2009年的基础上,城市支农人员继续实行对中心村卫生室包村支农制度,落实管理规定要求,使支农人员在卫生院支农的同时,到各区市中心村卫生室定期坐诊、带教,各区(市)卫生局要将包村支农安排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三)实施城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镇(街)卫生院工程
每个城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都应开展对口支援镇(街)卫生院工作,从提高技术、资金支持、提升管理水平等方面入手,利用2-3年时间彻底改变镇(街)卫生院技术落后、设备陈旧、管理水平低、服务能力差的局面,全面提升镇(街)卫生院的服务能力。
(四)报送内容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城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派出单位)需报送2010年度卫生支农工作计划、《2010年度拟晋升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人员统计表》(附件3)、《2010年度卫生支农人员下乡计划统计表》(附件4)和《2010年度晋升主治、副主任医师人员申办免派卫生支农公示表》(附件6),附件3和附件6要在单位公示3天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同上报,待市卫生局审核确认后统一填写相关表格。
2、区(市)卫生局要组织镇(街)卫生院(受援单位)按照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镇(街)卫生院建设、发展的要求,填报《2010年度卫生支农需求计划统计表》(附件7),特殊专业在备注中说明。
(五)报送要求
1、局直、省和驻青二级以上城市医疗卫生机构请将工作计划及相关统计表直接报送市卫生局,www.med126.com各区(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二级以上城市医疗机构的工作计划、统计表及镇(街)卫生院的需求计划表由区(市)卫生局汇总,连同各区(市)卫生局卫生支农工作计划一并报送市卫生局。
2、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动员、部署,认真统计,务必于2010年3月12日前将以上材料以纸质和电子版的形式报送至市卫生局农社处。因瞒报、误报、迟报等原因造成无法晋升职称的,由相关单位承担责任。
联系人:金志善  郭常战   联系电话:85912550
邮  箱:qdncws@yahoo.com.cn
附件:1.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
2.2009年度卫生支农人员工作情况统计表
3.2010年度拟晋升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人员统计表
4.2010年度卫生支农人员下乡计划统计表
5.青岛市免派支农人员证明书
6.2010晋升主治、副主任医师人员申办免派卫生支农公示表
7.2010年度卫生支农需求计划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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