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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的通知 渝职改办〔2010〕83号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2-6-18 高级职称考试论坛

渝职改办〔2010〕83号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市属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的人才发展指导方针,探索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实际,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研究制定了《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严格规范申报评审程序,保证评审质量,维护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和“以用为本”的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第二章  范  围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按规定程序批准组建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和本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和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按相关认定办法另行组织实施。

第三章  组  织
第五条  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组建或授权组建具有权威性、公正性的跨地区、跨部门的高、中级评委会,挂靠相关市级主管部门、各区县(自治县)职改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并委托负责日常管理。
第六条  评会委是负责评审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组织,按照专业化原则组建,实行“超员配置,随机抽评”。每年根据评审工作的需要,由各级职改部门从评委会专家库抽取规定数量的同行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当年评审工作。
第七条  专业门类多、涉及面广的评委会可根据专业(学科)分布和评审工作的需要,下设若干专业(学科)评议组,其成员应由评委会专家库成员担任。专业(学科)评议组有推荐、建议权,但不能代行评委会的决定权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不设专业(学科)评议组的评委会实行主审人负责制。
第八条  评委会专家库成员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经验丰富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占一定比例。
第九条  评委会专家库成员以业务主管部门推荐为主。此外,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还可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专业布局的需要,直接遴选高水平的国家级或市级专家及学术技术带头人进入相应评委会专家库。
第十条  专家库评委每届任期5年,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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