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八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的安排意见
黔卫发〔2008〕81号
各市(州、地)卫生局、人事局,省直各部门,中央在黔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通〔2008〕79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标准条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6〕92号)精神,现就2008年全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深化职称改革、不断创新和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和体制
按照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事人才工作全局的要求,建立科学、分类、动态、开放的职称体系,逐步形成以能力、业绩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和体制。
凡我省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上述两个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的,可以通过自主申报、单位按规定和程序推荐,参加考试或评审合格,分别获得卫生系列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按照国家有关评委会组建规定和分类评审的原则,组建内科、外科、中医、中西药、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眼(耳鼻喉、口腔)科、医疗辅助科等七个学科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人员是否具备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答辩、评审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二)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必须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后取得。
二、申报评审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一)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推荐条件按照我省《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标准条件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执行,其中中医专业参照《实施细则》附件1《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中的高级资格条件执行。
从去年开始,对省、市(州、地)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论文的要求所作的调整继续执行:即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至少有3篇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的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申报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至少有4篇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的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其中必须有2篇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以最新版《北京大学图书馆核心期刊目录》为准)上发表。同时按照省人事厅黔人通〔2008〕79号通知要求,从今年开始,卫生等7个系列推行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代表论文送审制度,申报人在报送材料时指定一篇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为代表论文,并提供用word制作的该论文电子文档,由系列主管部门统一编号,隐去作者姓名,随机送请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正高级职务专家进行审评。审评专家主要对送审论文的理论水平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可行性、科学性、创新性等内容进行审查,并书面提供500字左右的评价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时对申报人员理论水平进行判断的依据之一。
破格评聘条件仍按照《贵州省破格申报晋升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试行办法》(黔人通〔2007〕151号)执行。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1、职称外语政策执行国家和我省现行政策。
2、放宽、免试计算机条件。放宽条件:1976年底以前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2008年9月30日以前年满50周岁;在县(不含市、州、地所在地的县级市)工作的人员,参加当年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统考而未取得合格证书,可凭当年成绩通知,先申报评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的,在首次聘期内要取得国家合格证书或参加相关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提高班学习并合格。免试条件:在乡镇(不含县城所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过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已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的,以及同级转评的;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和计算机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