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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3〕128号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3-4-8 高级职称考试论坛

2013年四川省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3〕128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5〕367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53号)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度全省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方式

2013年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时间统一定为2013年7月6日进行。

考试科目按专业分类设置,每一个专业的考试科目为一科,各专业名称及代码详见《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表》(附件1)。卫生专业考试主要检测参考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内容涉及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常见病防治、疑难病例分析、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等。中医药专业考试主要检测参考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内容分为中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两大部分。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除个别专业外,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参考人员除必须掌握本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外,还应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熟悉人机对话考试形式、题型和特点。

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5〕367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53号)文件精神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凡申报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均须参加并通过卫生、中医药专业知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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