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医师
药师
护士
卫生资格
高级职称
住院医师
畜牧兽医
医学考研
医学论文
医学会议
考试宝典
网校
招聘
最新更新
网站地图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高级职称 > 湖北 > 正文:恩施2013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恩施州职改办〔2013〕15号
    

恩施州关于开展2013年全州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恩施州职改办〔2013〕15号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3-5-22 高级职称考试论坛

四、申报条件

各系列、各专业申报高、中、初级职称评审的申报条件参照恩施州职改办〔2012〕13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具体政策要求

(一)控制申报总量。已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空缺数内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

对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已超过岗位职数20%的,原则上不得申报晋升该级别的职称评审,特殊情况需要申报的,须经省、州职改办批准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按“退一进一”的办法处理。机关、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人员可由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推荐,不受岗位职数限制。

(二)水平能力测试、外语、计算机

1、中小学教师副高级水平能力测试。从2013年起,全州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按照省职改办《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24号)规定执行。

2、其它各系列(专业)由省统一组织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请各单位按省各高级评委会办公室有关要求组织报名考试,详细信息请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职称评定”栏目查询。

2011、2012、2013年参加高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的今年参加评审有效。各高评委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004年4月16日以后,按规定参加全国或原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申报晋升级别要求相同的职称时有效,之前取得的合格证不再有效。

4、继续教育:根据鄂职改办[2002]107号文件规定,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接受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课时。

5、年度考核:凡申报评审职称的人员,近2年的年度考核评定等次必须在合格以上。

(三)严格控制转评(同级转评或转评晋升)。原则上只允许相近专业间转评。同级转评不占岗位职数。转评人员必须符合拟转评职务的条件,且在现岗位工作1年以上,并按职称管理权限报政府人社职改部门审批。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任现职级满6年的,也可直接转评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含“双肩挑”人员)申报评审职称的级别,不允许超过本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最高级别。单位申报时要提供政府人社部门签章的《恩施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备案表》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类岗位任职审批表》复印件。

(五)小学教师暂不允许申报中学高级职称。

(六)为适应量化评审的需要,单位对申报高(州评)、中级职称的人员,要做出鉴定意见,具体要求按量化评审办法(恩州职改办[2009]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复合型人才方向发展,对医学院校、高职院校、技工学校等单位的“双师型”人才,在确定其主岗位后,同级转评其他系列(专业)或申报晋升主岗位以外的其他系列(专业)职称的,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医学论坛 - 医学博客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