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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2013〕80号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3-7-31 高级职称考试论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2013〕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7月18日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3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的攻坚之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二五”医改规划的关键一年。为明确任务目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持续深入推进改革,现提出2013年医改主要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改革创新,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全面实施“十二五”医改规划,着力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统筹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社会资本办医、医疗卫生信息化、药品生产流通和医药卫生监管体制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巩固已有成果,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1.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稳步提高保障水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筹资机制。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提高到70%以上和75%左右,进一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适当提高门诊医疗保障待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分别负责为各部门分别牵头,下同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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