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卫生厅关于报送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市属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2013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各专业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两年有效。城市基层卫生单位各专业合格标准为55分,农村卫生单位各专业合格标准为50分,低于60分通过人员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二、合格人员名单可登陆安徽省卫生厅网站查询,考生个人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成绩。
合格人员名单可登陆安徽省卫生厅网站查询网址(www.med126.com/zhicheng/2013/20130910110709_723036.shtml)
考生个人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成绩网址(www.med126.com/zhicheng/2013/20130911090321_725484.shtml)
三、请各单位尽快整理考试合格人员评审材料,并组织申报人员于9月10日-21日期间登陆安徽省卫生厅网站2013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系统以个人申报形式认真输入评审材料相关内容(逾期申报系统将关闭),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不得参与评审。
安徽省卫生厅网站2013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系统(www.med126.com/zhicheng/2013/20130910105736_723034.shtml)
四、合肥市市属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请于9月18日之前报局组织人事处。
附件:2013年度合肥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合格名单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