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医师
药师
护士
卫生资格
高级职称
住院医师
畜牧兽医
医学考研
医学论文
医学会议
考试宝典
网校
招聘
最新更新
网站地图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高级职称 > 山东 > 正文:淄博市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审核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关于做好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3-9-30 高级职称考试论坛

淄博市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卫生代理单位及个人: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二○一三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核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字[2013]248号)要求,结合我市市直卫生系统实际,现将继续教育学分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分登记、审核的范围

本次学分登记审核的对象为:

(1)参加2013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2)参加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人员;

(3)参加2014年度中初级职称考试人员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4)年终考核拟评为优秀等次的专业技术岗位受聘人员。

审核内容为上述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后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发表论文著作及获取技术成果情况。

二、学分申报、审核的方法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核实行个人申报、主管部门网上审核的办法进行。具体审核步骤如下:

(1)个人进行网上申报。登录淄博卫生人才网2013年度继续教育专栏或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培训网个人入口,将可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发明专利、论文著作和其他类别的培训,进行网上申报(录入)。参加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分,已由系统自动记入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学分帐户,无须再录入。

(2)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审核。主管部门按照审核权限进行审核。

(3)申领合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经审核的继续教育学分,至职称评审、职称考试时达到在当前计分周期内平均每年完成继续教育学分20学分规定要求的,可以从网上申请《淄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进行打印。各单位集中领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当年度职称评审、聘任、评优及职称考试的必备材料之一。


[1] [2] [3] 下一页

...
  • 上一个文章:
  • 下一个文章: 没有了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医学论坛 - 医学博客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