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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4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通知 桂卫人〔2013〕76号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3-12-4 高级职称考试论坛

广西2014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通知 桂卫人〔2013〕76号

各市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各有关单位:

2014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定于2014年3月1、2日进行,为了做好2014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对象。

1.凡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医疗卫生(医、药、护、技)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规定条件报名参加考试;不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医疗卫生(医、药、护、技)工作,但其户口、档案仍在区内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户口、档案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职改)部门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改部门予以确认,也可按规定条件报名参加考试。

2.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仍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学历、资历条件。

报考人员学历、资历条件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13〕88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3〕115号)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关于印发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桂职办〔2013〕118号)执行。

下列人员免参加专业能力考试:

1.具有民族医执业类别资格申报民族医高级职称的。

2.援外医疗队队员在国外执行援外任务期间申报高级职称的。

二、考试内容、专业及形式

(一)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申报者应具备的与其申报资格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

(二)考试专业。

考试专业为114个(详见《2014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列表》,附件1)。报考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应当一致或相近。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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