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晋人社职字[2014]31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根据2014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安排布署,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职称工作实际,现就认真做好2014年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管理
1、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依据《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行办法》(晋人职通字[2001]45号)、《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若干问题的说明》(晋人职字[2006]29号)、《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晋人社职字[2010]43号)和各系列(专业)当年的《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等我省现行职称评审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2、各高级评审委员会要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部署,结合本系列(专业)的实际,拟订具体的年度评审安排意见。按《山西省201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间安排》(附件一),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合理安排进度,认真做好评审材料收受、审核、整理汇总及评审会前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各评委会要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严格执行。如遇特殊原因需调整评审会时间的,须提前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为确保评审结果公示、审批工作能在年内完成,各系列(专业)评审会议须在 11 月 15 日前结束。
各系列(专业)高级评审委员会年度执行评审委员会组成,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评委会办事机构,共同选择确定。担任执行评委的委员原则上不能连续超过两届。评审委员会召开之前,不得对外透露有关评审委员会组成的相关信息。
3、进一步加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要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授权,切实加强对所主管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各中级评审委员会要认真制订申报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明确申报评审的时间、条件、程序和纪律,并在评审工作开始前至少三个月下发,同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备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安排对全省各系列(专业)中评委的评估和调整工作,对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力,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评委会予以撤销。
4、严格申报推荐程序。继续实行个人申报、单位审查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程序。各单位组织申报时要严格实行三次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国家明确规定实行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评价的系列〈专业〉除外),实行年度申报名额核准制度。实行评聘分离的单位,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待聘人员数量已超过本单位相应岗位职数 20% 的,新推荐参评人数不得突破本单位当年相应的空缺岗位数。
5、做好评审材料的报审和评审结果的备案审批工作。各高评委办事机构,在审核收受评审材料结束后,整理汇总《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汇总一览表》(见附件三表1、表2),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进行评审材料初审和参评对象的确认,未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初审确认的参评对象,不得安排参加评审。各中评委主管部门和评委会办事机构也要参照上述要求做好评审材料初审和参评对象确认工作。
各高评委办事机构在评审会结束、评审结果公示期满后,须按要求将《任职资格审核备案表》和《任职资格名单》(见附件二表1、表2)连同导出数据信息一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各中评委办事机构在评审会后,要将评审结果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并及时按要求将《任职资格备案表》和《任职资格名单》连同导出数据信息一并报相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公示期10个工作日。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须在评审结果公示期满前一周,将拟批准任职资格人员的《任职资格备案表》(见附件二表3)连同导出数据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备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将在收到邮件之日起一周内予以答复。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部门在得到同意的答复后方可正式下达任职资格批准文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称工作的邮件信箱:sxrstzjczc@126.com。
二、努力提高评审质量
1、立足岗位职责,不断完善评价标准。各系列(专业)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要坚持国家颁布的本系列(专业)现行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评审条件》,并根据《山西省人事关于深化职称改革的若干意见》(晋人字[2004]62号)精神,结合本地、本系列(专业)职称工作实际,立足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评价标准。要突出专业工作的实际水平和创新能力,把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作为衡量专业技术人员的主要标准。高教、卫生系列要探索建立分类评审制度,高教系列依据学校的办学目标、卫生系列根据卫生计生机构的功能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分别确定评价要素和评价标准。
2、以同行评价为基础,改进职称评价方式。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特点,在业绩考核,专业答辩同行评价的基础上综合运用考试、考评结合等不同评价方式,增强评价方式方法的科学性。
努力提高专业答辩的质量和水平。各系列(专业)在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同行专家的评判作用,以能力、业绩、学术水平评价为重点,把专业答辩工作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严格执行《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规则》(晋人职字[2006]30号),实行答辩论文评判及专业答辩命题匿名制、现场答辩公开进行的办法。专业组答辩综合结果要严格把握,优秀比例不得突破30%,差的比例,即应淘汰比例不得低于10%。否则专业组答辩结果不得提交评审委员会。
为提高评审质量,坚持好中择优,各系列(专业)高评会的评审结果,即通过率,原则上应掌握在80%左右。相关负责人员和高评委的专家要认真负责、严格控制。
三、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1、积极稳妥做好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各市要充分认识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国家指导意见和省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的,抓紧研究制定本市的实施方案。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发挥好牵头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职能作用,主动与教育部门协调协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达到预期效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将加强对各市的政策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市要及时向省里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2、拓宽评价服务范围,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评价服务。要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全部纳入职称评审服务范围。各级人社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要特别重视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完善政策,畅通渠道,搞好服务。要广泛宣传职称评审的相关政策,动员各级负责管理或代理人事关系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工商联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做好人事代理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
四、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
各职称评审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关于严格职称申报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75号)精神,进一步落实责任,严格申报评审程序,严肃申报评审工作纪律,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各职称评审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职称评审有关工作岗位职责,落实责任制。评委、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纪律、秉公办事,认真履行职责。要加强业务学习和政策研究,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违反评审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的评委会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将视情况停止其工作、宣布评审结果无效,直至撤销评审权。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中放弃原则,不负责任,不执行有关规定,不按程序操作,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等问题,将追究有关人员、单位、部门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申报人员必须如实填报和整理申报评审材料,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内容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当年申报参评资格或评审通过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有关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今后1至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批评。
附件:
×××等×××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单(表2)
3、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汇总一览表(正常晋升人员)(表1)
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汇总一览表(破格晋升人员)(表2)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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