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中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执业类别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人事科,各医学类院校人事部门,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省卫生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笔试工作的通知》(湘卫职改〔2014〕1号)要求,申报医师类高级职称者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申报专业的类别应与医师执业资格类别(临床、公共卫生、口腔、中医等)相一致。在近几年的申报人员中,部分报考人员的《医师资格证书》执业类别与其申报的高级职称专业不一致,这种情况将导致无法参加高级职称评审。为妥善解决此类问题,经研究,决定对已取得与实际从事专业一致的中级或副高职称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且申报该专业高级职称的报考人员,若其认定类(即老人老办法)《医师资格证书》执业类别与所从事专业不符,可向省卫生厅人事处申请变更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执业类别(1998年6月26日以后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的《医师资格证书》不适用此办法),今年集中受理截止日期为5月23日。办理流程为:填写《认定类医师资格证书执业类别更改申请审核表》(附件);根据《申请审核表》要求准备材料,报市州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初审并盖章;报厅人事处审核办理。
湖南省卫生厅人事处
201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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