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资格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
(一)申报正高职称者,应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本科以上(含本科,以下同)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相应副高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副高职称5年以上(含5年,以下同)。
(二)申报副高职称者,按以下情况区别对待:
1.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7年以上。其中,市级以上卫生计生机构只有临床、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以下同)和口腔类别以外的技术人员可申报相应专业副高职称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 www.med126.com;长期在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县及以下(含县级,以下同)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相应专业副高职称。
2.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相应中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5年以上。
3.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硕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4年以上。
4.具备相应专业医药卫生类博士学位,取得相应中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职称并被聘用中级职称2年以上。
5.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后。
(三)申报全科医学专业副主任医师职称的,除须具备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所应具备的学历和资历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城镇社区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工作满3年;
2.具有临床类专业中级职称;
3.具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具备全科医学中级职称的不须提供此证)。
(四)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全日制”、“脱产”字样的,归为全脱产类学历,此类学历人员聘期须减去学习时间(能提供在职证明材料的除外);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在职”、“函授”字样的,归为在职类学历,此类人员聘期不受影响。
二、执业资格准入要求
申报医师类高级职称者,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申报专业的类别应与医师执业资格类别(临床、公共卫生、口腔、中医等)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相一致。申报护理类高级职称者,必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报人员现有医师类职称的专业类别与所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执业类别不一致的,其现有职称可作为申报上一级职称的依据,但所申报职称的专业类别须与医师资格执业类别相一致。
三、学术论文要求
(一)篇数要求:
1.申报正高职称者,须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3篇。
2.申报副高职称者,市级以上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须以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2篇;县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须以第一作者撰写论文2篇,其中1篇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另1篇可为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论文,也可是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应用分析文章。
(二)刊物要求:
1.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发表在国内外医药卫生类或相关专业正式期刊上的论文。国内正式期刊指《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参评论文正式期刊目录》(见湘卫职改办〔2010〕3号文件,以下简称《目录》)收录、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并可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上查询到、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目录》以外的国内期刊不予认可。国外刊物是否为正式期刊,由评审专家组鉴定。自2017年度起,发表在《湖南省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论文发表认可期刊目录》(见湘卫人发〔2015〕24号文件)以外的国内期刊不予认可。
2.增刊、特刊、专刊及电子网络版发表的论文不予认可;综述、个案报道(指3例及以下报道)和译文不予认可;在境外、港澳主办的中文刊物中发表的文章不予认可,清样不予认可。
3.宣读论文是指在省级以上学术大会宣读,并在相应论文汇编上全文刊出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凡宣读论文须提交论文宣读证书、论文汇编等相关材料。
4.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是指申报者本人的科研成果或运用、推广他人科研成果的报告,并在单位宣读。年度业务工作总结不视为同类文章。
5.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不能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论文。
(三)字数要求:
1.公开发表的论文字数要求在1500字以上(不含摘要、关键词)。
2.宣读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
3.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字数在3000字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