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公告
现将2011年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合格人员名单于2011年9月19日至28日向全省公示。各地、各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应于9月28日前通过信函或电话向省卫生厅反映。信访人要客观、实事求是,对所反映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信件和电话号码应该是请愿者的真实姓名和地址。涉及西药宣传的,请与省卫生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24-23391629;请联系省中医药管理局,电话:024-23388619,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街82号,110005。
辽宁省卫生厅
201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