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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2022年卫生系列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的公告
    

芜湖市2022年卫生系列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的公告

来源: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更新时间:2022/11/3 高级职称考试论坛 考试题库 评论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芜湖市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通知,医学全在线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人社局,市直市管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54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卫函〔2022〕318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芜人社秘〔2022〕194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度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含卫生管理专业)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审2022年度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按《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及安徽省农村和城市基层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卫人发〔2019〕153号)文件标准条件执行(以下简称评审标准条件)。

农村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是指全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城市基层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卫生所、医务室等),是指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机构)。农村和城市基层卫生机构申报人员除须任满一个原岗位的任职年限外,还须从事相对应的农村和城市基层工作不少于3年,有执业注册要求的专业须提供近3年在农村和城市基层的注册记录。

(二)凡申报晋升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均须通过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包括2021年理论考试成绩2年有效者)。考试期间正在执行援外、援藏、援疆、援青、和“千医下乡”任务者以及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可以免考。请各县市区卫健委、市直市管医疗卫生单位务必于11月2日下班前将符合条件的免试人员名单报送到市卫健委组织人事科,逾期没有报送的将取消本年度免试资格。

(三)城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机构的医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前,必须在任期内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连续服务满半年或者累计服务满1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达到服务时间的不予申报。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申报人员于11月1日-11月10日期间登录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户网站(https://rsj.wuhu.gov.cn/),在首页“专题专栏”中点击进入“芜湖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跳转进入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 验证码进行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帐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审核完毕后,个人选择评审委员会,按要求选择相应专业并上传对应资料,然后由各相应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组建单位。申报人员须认真填报评审材料相关内容(个人录入信息须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一经正式提交不予修改或替换申报材料),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不得参与评审。

三、注意事项

(一)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要求,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如申报人员2022年晋升时不能按照现有标准文件提交论文的,可以提交其他成果代表作。2022年关于成果代表作的暂行要求见提交材料说明,新的评审标准正在制定中。

(二)实行聘任制的事业单位要在核定的岗位职数限额内开展评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结构比例按岗申报和聘任,严禁超岗位职数推荐评审。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1人1表)并由所在地人社部门加盖公章。

(三)申报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聘用年限、执业资格注册的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到2022年9月30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等,不作为2022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四)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由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接收后,统一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提交参与评审。

(五)申报系统对《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50例一览表》、专题及论文《原始资料一览表》进行随机抽取。所有与病案相关的申报资料抽取时只认可住院号,门诊病历抽取时只认可门诊号。被抽取的病案号、门诊号及原始资料号,将于12月上旬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申报人员必须按公布内容提交申报资料,不得更换。

(六)请各县市区卫健委和市直市管医疗卫生单位于11月14日前完成“2022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系统”初审工作,各县市区卫健委上报委托评审函、推荐评审报告和空岗证明扫描件,市直各单位上报推荐评审报告、空岗证明扫描件,并附《2022年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及扫描版。

请各县市区和市直市管医疗卫生单位高度重视申报审核工作,审核工作质量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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