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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高级职称 > 政策文件 > 正文:山东省组织审查202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工作公告
    

山东省有关组织评审202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务工作的公告

来源: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更新时间:2022/11/10 高级职称考试论坛 考试题库 评论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卫生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 医学在线整理的具体内容如下。

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直属各部门,省属卫生健康事业各部门: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的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度卫生高级职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省卫生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主要受理)各区)市(不含济南、青岛)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卫生正高级职称;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机构、省属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正、副高级职称资料。

(二)申报人由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推荐申报。 其中,劳务派遣、人事代理和合同制聘用人员在现工作单位履行审核、公示等手续后,应当推荐申报,并在申报材料上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

(三)申报人申报的专业在010(3010 )附件一)中选择申报。 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申报。 未划分三级学科专业的,申报“内科”“外科”等二级学科专业。 申报种类为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和护理专业的,申报人应当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且执业范围与申报专业一致。 申报“全科医学”专业,应当具有注册范围为“全科医学”的执业证书。

(四)申报人各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31日; 专业工作量、论文著作、科研专利、表彰奖励、临床病案、手术录像、护理案例、卫生标准、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科普作品等资料正式发布或形成于2022年9月30日。

二、申报条件

(一) 《山东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 (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各专业申报人员在学历、经历、工作量等方面应符合相应要求。 《意见》见附件二。

(二)按照(010 ) 3010的规定,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技术职称的,应当累计1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验。 适用原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鲁卫人发〔2010〕5号)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 根据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要求,组织调离派遣参加重大活动、重要任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经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颁发证书后,其年度累计驻在天数超过3个月,或者连续2年超过5个月的,县级以下或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派遣期间的专业工作量可根据派遣工作水平2倍的统计,在现聘期内累计计算。 非本人原因,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技术职务前不能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单位书面申请,可以申报,但应当在申报年度后2年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完成服务。

三、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按个人登记申报、公司审核推荐、逐级审核、集中确认的程序进行(具体要求见附件三)。

四、特殊政策

(一)有高层次人才、外援、援疆援藏援助、扶贫协作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等专项申报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部分职称评审政策见附件四)。

)二)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调整需要变更系列(专业)申报考核和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相同水平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在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可以推荐申报。 未按照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高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变更系列(专业)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业绩成果等可作为申报高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依据。

(三)非企事业单位人员到企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工作的,在现岗位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符合职称评聘标准条件的,可以申报相应职务。

(四)取得(010 ) 30 ) 10的临床医师,按规定执行“两同等对待”政策。

五、其他事宜

(一)申报时间。 电子信息申报时间为10月31日9时至11月18日17时。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咨询电话: 0531-81919792。

申报单位书面申报材料于11月22日至12月12日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管理服务中心(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6号,四楼417室)。 具体申请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 0531-51765930。

(二)评审费用。 收费标准按《关于城市医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前到农村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发改成本) 2021 ) 638号)的规定执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评审的收费标准为每人360元。

六、工作要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呈报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申报工作,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和充分宣传职称工作政策导向、具体要求,做好服务引导,使申报人员及时、全面、准确了解申报标准条件和政策要求。要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不得将论文、科研、奖励、出国(境)学习经历、博士学位等作为申报必要条件。对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医师,优先聘用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要严格落实主管部门(单位)责任,做好有关单位申报程序、个人申报条件的审核,切实提高申报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公示制度。用人单位推荐申报职称工作方案(办法)、个人专业工作量和其他申报信息、拟推荐申报人选情况等要全过程公开,利用现场公示、内网公示、涉及人员所在科室公示等各种形式,充分接受群众监督。其中,拟推荐申报人选名单及个人专业工作量等申报材料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及涉及隐私的除外)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严禁简化程序。在推荐过程中,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在科研失信惩戒期内的卫生技术人员不得申报。经公示后的申报材料,一律不得更换、补充及修改,按程序由各呈报单位负责集中审核上报,不接受申报人员个人报送。

(三)严格管理责任制。对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符,申报人承担一切后果。凡经反映或审核发现并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学术造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已经取得职称证书的,按程序予以撤销。用人单位负有对个人申报情况和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审查责任。要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将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务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纳入考核范围,严格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各市、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申报推荐以及相关审核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申报推荐程序和纪律,确保申报推荐质量和工作规范有序。建立材料审核通过率排名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提升信息化水平。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尽快实现单位信息系统与山东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按照《关于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数据来源的说明》(附件5)提供有关数据信息,实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量、病案、绩效考核、工作时间等数据统一来源,为人才评价提供客观依据。从山东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获取的门诊、病房等工作量以及出院患者病种范围和例数、手术难度和例数、并发症发生率、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等相关数据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数据安全。

附件:

1.山东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3.卫生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程序及材料要求

4.部分职称评审政策

5.关于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数据来源的说明

以上“山东省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卫生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的内容由医学全在线为大家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考试动态及政策通知请关注医学全在线卫生高级职称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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