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2022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为了帮助大家理解,医学都在线整理如下。
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 2022年度十堰市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审查如下:
1、通用卫生系列:主任医师(药、护理、技术)师、副主任医师(药、护理、技术)师。
2、基层卫生系列(基卫高)主任医师(药、护、技)师,副主任医师)药、护、技)师。
(二)考核对象为我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注册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依法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医学技术等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自愿考核机构除外。
(三)符合申报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须现场作业
单位和从事专业人员对口申报的,申报专业人员应当符合《省职改办关于印发湖北省职称评审专业目录的通知》 (颚职改革) 2021 ) 46号)的卫生专业目录。
(四)按照新型冠状病毒大爆发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核定的名单) (省职称改革《关于做好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 (下巴职称改革) 2020 ) 40号)执行,申报审核条件等相关要求与非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一致,其中抗疫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和非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分别录入名册,提交资料,分类整理。
(五)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申报考核职位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受到刑事处罚、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政务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限(含影响期)不符合的; 被记入全省职务失信黑名单,仍处于记录期限的人。
2、工作严重失职,因重大医疗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且因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处置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处分期限(含影响期限)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申报审查。
3、对学历、经历、执业资格、基层服务经历以及专业技术业绩、科研成果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3年内不得申报审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申报周期内医生定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该周期医生定期考核未完成的。
5、上年度或申报年度医务人员不良工作得分12分的。
6、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的管理人员)不得申报。
7、除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人员外,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
详见十堰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审查申报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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