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复审和新增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我省于2010年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评审通过了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含全科医学科)。根据《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试行)》和《海南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各基地三年来运行情况和当前全省培训需求,我厅拟于近期开展201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复审和新增申报工作(含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度评审目的
通过对全省范围内现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及培训专科进行复审,并新增一批基地及专科,进一步扩大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接纳容量,完善培训体系,保证培训质量。
二、主要评审依据
《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试行)和《海南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办法》(试行)(琼卫科教〔2010〕77号)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细则(试行)》(琼卫科教〔2013〕38号)、原卫生部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细则和评审指标体系等文件。
三、评审内容
(一)基地复审
现有各培训基地2010年以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硬件建设、组织管理、师资配置、人才培养、信息化管理平台使用等。
(二)新增培训基地及专科的申报
1、新增培训基地
(1)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申报对象为三级综合性医院、省级专科医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申报对象为三级中医医院。
(2)海南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以临床培训基地为主体进行申报,申报对象为全省三级综合性医院联合2所及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1所及以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申报对象为三级中医医院联合2所及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1所及以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2、新增培训专科
省内现有培训基地可在年度评审中增加申报培训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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