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内卫计科教字〔2018〕115号
各盟市卫生计生委,各盟市卫生考试中心、各相关医学高等院校、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科教〔2015〕49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卫计办科教发〔2016〕33号)、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18〕1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教育厅研究决定,于2018年5月开始,组织开展全区2018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2014级、2015级全区统一招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包括西医(临床、口腔)、蒙医、中医类别。
(二)2016级全区统一招收的具有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符合减免一年培训期条件的)。
(三)内蒙古医科大学、包头医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2015级并轨培养的西医(临床、口腔)、蒙医、中医类别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
(四)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专业理论或临床实践能力单科未通过,且具有补考资格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及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补考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完成要求的培训计划,轮转培训及过程考核记录完整、真实。
(二)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及年度考核均合格。
(三)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
(四)申报专业须与培训专业一致。
三、考核专业
考核专业共28个,分别为:超声医学科、儿科、耳鼻咽喉科、放射科、放射肿瘤科、妇产科、骨科、核医学科、急诊科、检验医学科、精神科、康复医学科、口腔全科、临床病理科、麻醉科、内科、皮肤科、全科、神经内科、外科、外科(胸心外科)、外科(神经外科)、外科(泌尿外科)、眼科、蒙医、蒙医全科、中医、中医全科。
四、考核形式
结业考核分为专业理论考核及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一)专业理论考核。
西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理论考核: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卫人才发〔2018〕17号)要求,采用国家统一题库,参加国家统一考试,采取人机对话形式进行。
蒙医、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结业考核:由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尚未确定2018年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报名时间及方式,蒙医、中医类别结业考核报名及资格审核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西医、蒙医、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采取多站式考核形式进行,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对各专业临床技能的具体要求,主要包括辅助检查结果判读、病史采集与体格检查、病例分析、临床技能操作(基本技能操作和专科技能操作)、病历书写等。
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方案另行通知。
五、考核时间和地点
2018年结业考核共设5个考点:呼和浩特考点、包头考点、赤峰考点、通辽考点、巴彦淖尔考点。
(一)专业理论考核时间、地点。
1.考核时间。
考核类别 场 次 考核时间 考核形式 考核日期
西医 第一场次 8:30-11:00 人机对话 5月12日
第二场次 13:30-16:00 人机对话
2.考核地点。
专业理论考核考场由以上5个考点承担考务工作的机构根据人机对话考试或纸笔考试相关要求负责设置。其中,非以上5个考点的培训基地,2016级全区统一招收的,具有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符合减免一年培训期条件的),网报时根据就近原则,选择考点进行资格审核和考试。专业理论考核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专业理论考核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2018年3月20日—3月31日,西医类别报考人员(含补考)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相片(白底,小二寸),并打印《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专业理论考核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2018年4月1日—5日进行现场确认和审核。各考点培训基地及院校的具体审核时间、地点详见附件1,各考点联系方式见附件2,审核具体场地由各培训基地及院校确定,并通知考生。
届时,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将派审核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审核需携带以下材料:
1.参加理论考试的人员均需打印《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专业理论考核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所在培训基地或院校留存,一份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留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含补考)由培训基地审核并盖章,2015级专硕研究生(含2013、2014级补考),由所属院校审核并盖章。
2.已在“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中登记轮转信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或并轨培养研究生(不含补考),由所在基地或院校打印系统导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轮转登记手册》;填写打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轮转信息审核表》(附件3),并由所在基地或院校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纸质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轮转登记手册》。
未在“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中登记轮转信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或并轨培养研究生(不含补考),需填写打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轮转信息审核表》(附件3),并由所在基地或院校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纸质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轮转登记手册》。
3.补考人员需携带《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专业理论/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结果通知单》。
4.2015级并轨培养专硕研究生提供具有取得西医(临床、口腔)蒙医、中医类别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资格证明(由各高校研究生院提供名单);
5.2016级全区统一招收的具有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符合减免一年培训期条件的)需提供由培训基地出具的减免培训期证明。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核验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
7.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核验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符合减免一年培训期条件的,需出具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
8.医师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经核验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
9.近期免冠小二寸、白底彩色相片2张。
(三)打印专业理论考核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2018年5月7日-12日登录相应的报名网站打印专业理论考核准考证。
七、结果评定
专业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均合格者视为结业考核合格。未通过其中任一项者,可就未通过科目申请下一次结业考核。已通过科目成绩3年内有效。
八、证书发放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17〕380号)文件精神,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将结业考核合格人员信息提交中国医师协会获取证书编号后,印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负责证书管理。考生到所在培训基地(院校)领取,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九、考核费用
理论考核费用:按照国家有关工作方案,理论考核费用包含技术服务费和考务费用两部分。技术服务费标准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核服务合同书》规定为40元/人。考务费按照考务发生费用测算为60元/人。
临床实践技能考试费用:按照考务流程发生费用测算人均为900元。
理论考核及临床实践技能考核费用合计人均1000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核费用由所在培训基地从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教学实践部分中支出,不得向个人收取或从补助中扣除。2015级专硕研究生参加考核费用由所属院校统一支付。补考学员自行承担所考科目的考核费用,交由所在培训基地或所属院校统一缴纳。
以上费用由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代收,各培训基地及所属院校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费用缴纳至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十、相关要求
(一)各盟市卫生计生委、相关医学高等院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机制,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区2018年结业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本次考核由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承担具体的考核命题、考务等工作,并承担呼和浩特考点的专业理论考核考务工作;包头市、赤峰市、通辽市、巴彦淖尔市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本地区的考试工作,所属卫生考试中心具体承担本考点的专业理论考核考务工作;各培训基地和院校负责协助专业理论考核工作顺利实施。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好结业考核中的每一个环节,保障各项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三)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各相关医学院校研究生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报名及审核工作,要把考核相关信息通知到每个应参加考核人员,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及宣传工作等,避免错报、漏报等现象发生。
(四)参加结业考核的学员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若出现报考资格弄虚作假、考核违纪,经核实后,将取消其参加2018年结业考核的资格,情节严重者按有关法律、制度相应处理,并将全区通报、计入考生考核诚信档案。
(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教育厅将组织巡考组赴各考点进行巡考,各考点要安排纪检人员对考核进行全程监督。对在考核过程中组织不力、考场混乱、甚至出现考风考纪不良导致严重后果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联 系 人:郝小金、蔡翼德尔
联系电话:0471—64944493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蒙中医药局三处
联 系 人:李 玲
联系电话:0471—6945007
自治区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联 系 人:张国民
联系电话:0471—2856601
附件:1.各考点培训基地(院校)现场审核时间安排
2.各考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轮转信息审核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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