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太湖县2016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卫医〔2016〕40号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根据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6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卫医秘〔2016〕534号)、安庆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安庆市2016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卫许可〔2016〕284号)要求,决定开展我县2016年度护士执业注册(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仔细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和本单位护士执业注册汇总表(Excel表电子版、纸质版)统一上报县卫生计生委医疗服务监管股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2、各单位材料要求集体上报,做到每人份资料使用一个档案袋(所有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用订书机装订,所有的原件按顺序用别针别好)。5名护士以下的单位可使用一个档案袋集中归档。
3、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及时间安排及时规范报送材料(时间安排见附件2)。2016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集中审核在县卫生计生委医疗服务监管股办理。(联系人:黄 海,QQ:925605764,联系电话:4167213)。
附件:
1、关于做好2016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卫医秘[2016]534号)
太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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