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关于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局), 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职称)部门:
根据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护士执业资格考 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和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 《关于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6] 5号)精神,现将我市参加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 试工作安排及有关问题预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卫生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两个阶段。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由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企事业二级以上医院和区县卫生计生 委(卫生局)由单位集体报名,其他单位可以个人报名。
(二)网上预报名
考生本人于2016年12月15日-2017年1月5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med126.com/rencai/),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按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信息,打印《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经所在学校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后,报主管区县局(集团公司)审核盖章。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允许更改。各报名点(单位)应于2016年12月16日-2017年1月6日完成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三)网上缴费
1.天津考区自2017年起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在各报名点(单位)现场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med126.com/wsj/)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自行完成网上缴费。考务系统不再支持现场缴费功能。
2.考区复核,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请在考区审核工作结束后自行办理网上退费。
3.网上缴费时间截至1月15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缴费成功的考生,如需开具所缴考试费发票,可以持本人有效证件于2016年1月19-20日到市医学考试中心考评部办理,逾期不再办理开具发票事宜。
(四)现场审核确认
学校或集体报名单位及个人持考生本人签字并经学校或单位(档案存放单位)及主管区县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 (职称)部门审核盖章的《2017护士年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审核确认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缴费。
1.各报名点(单位)个人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6年12月16日-2 017年1月6日(不含节假日)
报名点(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个人现场审核确认时间: 2016年12月27日-2017年1月5日(不含节假曰)
考区报名审核确认时间:2017年1月7日-2月18日(不含节假日)以时间安排表为准。
考区审核确认地点: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河西区佟卫里19号2楼),咨询电话:23519249。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本人于2017年4月12日-5月6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lwecan.com)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方式及时间安排
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全面实行人机对话考试,定于2017年5月7-8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分为4轮依次进行。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四、报名材料
(一)《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1份;
(二)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
(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今和学位iiE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四)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中涉及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的,集体报名单位要求以电子扫描件替代纸质复印件。
五、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56元。
六、相关问题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二)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理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 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 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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