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437 |
总例数 | 40例 |
性别例数 | 男28例,女l2例 |
治疗组例数 | |
对照组例数 | |
年龄区间 | 22~68岁 |
平均年龄 | 39岁 |
疾病 | 肾性高血压 |
并发症 | |
药品通用名称 | 硝苯地平 |
药品商品名称 | |
药品英文名称 | Nifedipine |
剂型 | |
规格 | |
批准文号 | |
生产厂家 | |
分类 | 化学药品 |
用药目的 | 治疗 |
用法用量 | 先服用心痛定,10mg/次,3次/d;5d后对舒张压≥14.67Kpa(1lOmmHg)者改为20mg/次,3次/d,最大剂量控制在60mg/d;10d后对舒张压≥13.33Kpa(100mmHg)者,在维持心痛定原剂量的基础上,联用卡托普利12.5mg,1次/d,然后根据血压每3d递增至25mg,使血压尽量稳定在≤18.67Kpa(140/90mmHg),最大剂量控制在100mg/d,4周为l疗程。 |
联合用药 | 卡托普利 |
疗效评价标准 | ①显效:舒张压下降1.33Kpa(10mmHg)以上达正常范围或舒张压下降2.67Kpa(20mmHg)及以上,但未达到正常。②有效:舒张压下降不到1.33Kpa(10mmHg),但已达正常范围,或舒张压下降1、33~2.53Kpa(10~19mmHg),但未达到正常,或收缩压下降4.00Kpa(30mmHg)以上。③无效:未达到上述标准。 |
治疗效果及临床指征比较 | 经4周治疗,心痛定60mg/d,卡托普利25~100mg/d,血压由平均(24.O0±1.33/14.00±0.67)Kpa[(180±10/10±55)mmHg]下降至(18.67±1.33/12.00±0.40)Kpa[(140±10/90±3)mmHg];显效26例,占65.0%;有效9例,占22.5%;无效5例,占l2.5%;总有效率为87.5%。 |
本研究报道不良反应 | 颜面潮红2例,头痛(主要是胀痛)头晕6例,轻咳3例,均发生在开始用药l~10d内,且能耐受,3~14d自行消失。 |
其他报道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