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宁交办发〔2017〕101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厅厅属各单位、各联系企业: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7〕188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公路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程序,按时申报
公路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评审工作实行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路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公示并发文的评审程序。申报人须如实填报评审材料,并对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主管部门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把关,切实发挥单位和地区主管部门的作用。
(一)规范网上职称申报工作。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二次公示、下发文件和打印证书。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务必于4月14日至5月30日,登录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nxhrss.gov.cn)或宁夏人事考试网(nxpta.gov.cn),进入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职称评审系统个人端口,进行网上报名注册登录,网上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纸质材料按照职称申报程序报送。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申报流程实行网上逐级审核提交,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二)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报送材料时间:2017年5月8日至6月8日,过期不予受理。具体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休息。报送材料地点: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人事与老干部处(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大楼829室)。
二、严格职称评审条件,提高评审质量和公信力
公路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29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正高职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315号)要求执行,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工作中,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突出对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评价,切实提高职称评审的质量和公信力。
(一)按照年限规定做好职称申报。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分别取得副高级、中级资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资格。申报人员提供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论文、二次(及以上)学历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等取得时间以及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2月31日(如满50岁,即1966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满45岁,即1971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
(二)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申报人员和所在单位以及负责推荐、审核、组织评审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申报人必须对所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齐全性负责;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业绩能力、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负责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所在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要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资格审查负责。按照程序逐级上报,逐级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上签字盖章。
(三)规范申报职称所需纸质表格。申报人提交的纸质材料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清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继续教育审核登记表》和《职称证书打印表》5个表格均为系统生成自动导出打印,不得自行制表打印。所在单位须提交公示人员名单。
(四)严格继续教育审验工作。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7〕137号)要求做好继续教育审验工作。继续教育专业课学习内容必须结合本职工作,学习与所从事专业有关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信息的内容。2017年公路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职称外语不做统一要求,对以往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合格的人员,成绩可作为继续教育公需课学时,其中职称外语可代替公需课40个学时,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每个模块可代替公需课10个学时。
(五)突出重大创新能力的评价。要注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情况,引导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原始创新和再创新的能力。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在本专业领域取得发明专利、研发出新产品和新工艺等创新成果并实现产业化的,主导国内外技术标准制定或修订的,在本专业领域取得重大创新,以及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不受学历、资历、论文、岗位等条件限制,按照工程系列破格条件的要求,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报告,可破格申报职称评审。
(六)加强论文和业绩效益审查。申报人员提供发表的论文,必须是本人任现职以来围绕工作实际撰写且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相符,非本专业论文不能按所晋升专业的论文对待,未在期刊杂志上全文发表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人员提交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的检索和验证,附送的学术期刊、著作与检索页,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论文答辩中未通过人员,不得转入下一个环节。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在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另行通知。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的论文答辩工作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并将论文答辩意见填写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上。以经济效益为评审条件申报的人员,须审计部门或机构提供审计报告,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认定盖章后方可推荐上报。
(七)加强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审制度衔接。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14〕58号)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对纳入《国家职业资格可比照认定为相应职称资格的目录》的专业,可比照认定为相应任职资格,不再另行发放职称证书。对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满5年,且符合《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291号)规定的高级评审条件,可申报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职称。
三、严格执行评审纪律,接受监督
在评审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不执行有关规定、不按程序操作、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等问题,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申报人员、单位、主管部门责任。申报人参评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职称。申报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在评议、推荐过程中有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处分。要坚持职称评审两次公示制度,充分发挥用人单位职能部门审核,推荐组织、同行专家及群众的认可和监督作用,确保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的客观真实性,自觉接受监督。
未尽事宜,请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联 系 人:刘晓祥 韩晓英
联系电话:0951—6076587(688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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