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医师
药师
护士
卫生资格
高级职称
住院医师
畜牧兽医
医学考研
医学论文
医学会议
网校
论坛
招聘
最新更新
网站地图
期刊首页医学论文经济管理高等教育计算机期刊中小学论文建筑论文体育期刊英语论文农业论文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湖北|江苏|安徽|山东|上海|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宁夏|内蒙古
河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辽宁|吉林|广东|广西|海南|陕西|甘肃|新疆|青海|黑龙江|兵团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期刊大全 > 浙江 > 正文:2017年浙江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知
    

关于做好浙江省2017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67号),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38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人〔2017〕8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和推荐名额

根据人社厅发〔2017〕67号文件精神,2017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数量仍实行总量控制,核定我省评审指标共133名。各设区市和省直属学校推荐名额共205名,具体见附件。

二、评审和推荐的范围对象及要求

(一)范围对象。

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教研、电教、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在岗高级教师。

教研、教科、进修学校等整合设置的教科研修机构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整合前按照中小学教师系列参加职称评审,整合后仍从事教研工作的,可纳入推荐范围。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必须符合当地有关部门延迟退休的文件规定,且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同意延迟退休批复证明,方可参加评审。

(二)有关要求。

1.具有高级教师职称但未被聘任至高级教师岗位的任教年限,不计入高级教师任职年限。

2.教研员在中小学教学一线的任教经历作为推荐评审的重要参考,但不再将10年教学一线任教经历作为申报的前置条件。

3.实行多校区办学并达到一定规模的,推荐名额可由各地在分配名额内统筹确定,但要从严把握,每个校区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对于2017年秋季开学后调整到新校区任教的,推荐名额计入原任教校区。

三、政策导向

(一)坚持把师德放在首要位置,对师德有问题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职业道德,严把思想政治关口,党员教师应由所在党支部出具写实性的鉴定意见。

(二)注重考察推荐对象的教书育人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和课题的倾向,体现教学的中心地位。经设区市组织专家鉴定,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对实际教育教学有较大指导意义的论文、课题、教案、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等成果,可作为示范引领方面的业绩,但要从严把握。专著以正规出版社出版为准。课题的主要参与人包括排名第一、二位的参与人以及明确为执笔者的参与人。

(三)按照培养和造就教育家的政策导向,重点推荐获得教育教学领域公认的教学成果奖等标志性成果的教师,以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和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切实树立中小学教师发展的业绩标杆和道德楷模。

(四)发挥正高级职称评审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引领作用,加大对一线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倾斜力度,各地推荐到省里的名额中,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30%,教研员原则上不超过15%。

四、推荐和评审程序

市地推荐由设区市负责组织实施,推荐时要充分考虑不同学段、不同学科教师的特点,以师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当地的考核评价标准,切实把每个领域的优秀教师推荐出来。省直学校(单位)由省教育厅负责初审,统一委托相关设区市进行考评,择优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省人力社保厅和省教育厅组织同行专家对最终推荐人选的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进行综合考评。考评中,省里将进一步体现分类导向,对不同学段和学科教师设置更为科学的考评要素和权重,试行教研员单独考评,实现“干什么、评什么”。

五、其他事项

各设区市要按照省里的文件精神做好本地人选的推荐工作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于2017年10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省教育厅人事处:

(一)《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表》(纸质一式3份、电子稿一式1份、JPG格式扫描件一式1份);

(二)《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对象汇总表》(纸质一式2份、电子稿一式1份);

(三)评审对象代表性科研成果(包括核心期刊论文、专著以及经设区市组织专家鉴定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对实际教育教学有较大指导意义的论文、课题、教案、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等成果) 2篇(部)(纸质一式3份、电子稿一式1份)。

在提供的电子稿中,评审对象的相关电子材料须分别打包,文件夹以“设区市+申报学科+姓名”命名上报。

根据浙价费〔2002〕229号文件规定,省里按照每名评审对象280元的标准收取评审费,由设区市负责统一汇到指定账户。

本通知未明确的,仍按照浙人社发〔2016〕53号、76号文件和浙教人〔2016〕136号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

省教育厅人事处  袁沉  电话:0571-88008938

省人力社保厅专技处 张建林 电话:0571-87052538
     

附件:1.2017年浙江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名额表

2.评审表.docx

3.2017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对象汇总表.xls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教育厅

2017年8月29日

更多浙江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论文发表及评审条件相关信息推荐:

医学全在线-期刊频道(www.med126.com/qikan/)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公告、评审结果、论文评审条件等通知。

浙江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论文发表信息

全国各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论文信息查询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医学论坛 - 医学博客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