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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系统2011年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广东卫生厅 更新:2013-7-24 中国卫生人才网
广东人民卫生人才网:有关印发广东省卫生系统2011年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公告: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fo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11年“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安〔2011〕5号)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部署,为积极配合我省2011年“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的深入开展,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结合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厅制订了广东省卫生系统20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fo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11年“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安〔2011〕5号)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有关部署,为积极配合我省2011年“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的深入开展,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结合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厅制订了广东省卫生系统2011年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执行。
请各地各单位于12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年活动总结纸质件和电子版报我厅办公室(联系人:黄巧萍,联系电话:87620007,传真:83816417,邮箱qp@k100。cn)。

广东省卫生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卫生系统2011年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为积极配合我省2011年“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的深入开展,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结合卫生系统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广东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总体目标
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卫生系统的重点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切实加强卫生系统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和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消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卫生系统的安全稳定。
三、活动内容及主要任务
(一)完善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救援体系。
不断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火灾、急性中毒事故、环境自然灾害事故及其它突发事件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建立相关部门间的工作联动机制,提高协调配合能力,确保紧急情况时能迅速启动和实施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进一步加强急救体系建设,完善120急救指挥中心建设,重点加强县级医院院前急救能力建设。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急救人员技术水平。
(二)加大力度,做好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
不断加大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力度,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摸清存在的火灾隐患的底数,分类造册,详细登记,逐项整改,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抓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的业务培训,分不同工种举办消防岗位人员证书班和业务培训班,提高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素质和业务技能,提高他们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做好五一、国庆、元旦等重大节日和重要纪念日及活动(建党90周年、大运会)的安全大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不安全因素,确保节假日的安全。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组织参与省安委会开展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不定期组织观看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录相;不定期举办消防、治安保卫和国家安全的知识讲座,提高干部职工的防范意识。
(三)提高诊疗水平,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力建设。
各地要深入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下半年我厅将组织开展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检查。继续做好我省重点职业病监测哨点工作,及时掌握重点职业病的发病特点、规律和趋势,有效保护劳动者健康。按照卫生部的统一部署和我省制定的《广东省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方案》要求,扎实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摸清我省主要职业病危害分布及特点,研究职业病的发病规律,为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继续加强医院管理,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保障医疗安全。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和《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有关部署,紧密结合“三好一满意”、医院等级评审和大型医院巡查活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强化医务人员和群众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意识。贯彻落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巩固和扩大优质护理覆盖面,深化护理内涵、发展专科护理、提升专业素质。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放射性物质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督查,加强毒麻药品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查对制度和建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医护协作,共同做好医疗服务重点环节的安全核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血管理,落实科学合理用血点评制度,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进一步加强全省急救体系建设,争取政府投入,完善全省120急救指挥中心建设,重点加强县级及农村医疗救治水平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急救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
继续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医疗秩序治安整治工作,加大力度打击“医闹”行为,保证正常的医疗秩序。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加强医患沟通,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患者满意度,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开展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指导广东省和谐医患关系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开展第三方调解工作,妥善解决医疗纠纷,减少医疗纠纷升级为“医闹”的可能性,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五)强化意识,加大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力度。
进一步加大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医疗、科研、教学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和防范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对实验室生物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完善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严格执行、落实到位,杜绝由于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导致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发生的现象。
切实加强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疾控机构、医疗机构、教学科研机构、菌毒种的保藏机构、生物制品生产机构等生物安全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管,加强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采集、运输管理,重点做好菌毒种库监管。
对各BSL-3实验室设立单位、保存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单位及存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的实验室采取加装监测设备、加强巡查等有效措施实施重点保护,与辖区派出所建立报警联动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置联动机制,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迅速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生物恐怖防范,确保深圳大运会期间实验室生物安全。要专门布置有关工作,并开展专项检查,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监督管理,特别是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同时,结合 “安全生产年”督导工作,重点对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采集、运输、保藏及使用情况,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人员培训、备案情况、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以及有无实验室感染事故发生等进行检查,以确保深圳大运会期间实验室生物安全。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底之前)。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结合实际开展调研,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在6月30日之前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全面组织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以“三深化”和“三推进”为抓手,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并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地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应用,并上升为管理的规章制度,更好地巩固“安全生产年”活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紧密联系起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在开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分工配合,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活动的总体目标和活动内容,按照职责进行分工,把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每一项工作内容落到实处,明确职责,不留死角。
(三)注意总结,及时反馈。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发现的问题,并于2011年12月30日将总结报省卫生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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