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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泰安市卫生局 更新:2013-8-5 中国卫生人才网
泰安市卫生信息网:有关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公告:各县市区卫生局,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卫生处(中心),泰安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泰山景区卫生环保局,市直及驻泰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市规划的第二年,又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同时,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搞好今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意义重大。根据市普法办《关于开展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泰普法办[2012]7号)文件要求,现

各县市区卫生局,新汶、肥城矿业集团卫生处(中心),泰安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泰山景区卫生环保局,市直及驻泰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市规划的第二年,又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同时,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搞好今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意义重大。根据市普法办《关于开展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泰普法办[2012]7号)文件要求,现就全市卫生系统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泰安。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依法治市规划,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宣传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面推动法治泰安建设。三、时间安排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四、宣传重点(一)大力开展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宣传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引导全体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展的方向。(二)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三)大力宣传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各级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四)大力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公民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五)大力宣传 “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市规划的目标任务,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取得的重要成绩,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推动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深化。五、活动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二)围绕主题,突出特色。要紧紧围绕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泰安”这个主题,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新要求,结合各地、各单位和科室中心工作及广大人民的法治需求,认真筹划,周密部署,精心设计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和特色,增强宣传的针对性。(三)深入基层,务求实效。各地、各单位要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与“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结合起来,与“法制泰安、法制卫生”创建工作结合起来,与基层法治实践结合起来,真正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到农村、社区和单位,切实解决广大群众身边的涉法问题,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注重创新,扩大声势。要加强对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提升宣传效果。要积极与当地媒体联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设法制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同时,要注重发挥各类网站、移动电视、手机登媒体的作用,提高法制宣传活动覆盖面、影响力,扩大宣传效果。请各地、各单位将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及开展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市卫生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蔺胜田  张滨英电话及传真:6991463电子信箱:taswsjfjk@163。com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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