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在全区卫生系统开展记集体和个人二等功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2〕1663号)精神,经各单位推荐,南宁市参加全区卫生系统记集体和个人二等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选考察,初步确定了南宁市参加全区卫生系统记集体和个人二等功评选的候选单位及个人。现将拟推荐参加全区卫生系统记集体和个人二等功评选的候选单位和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2年11月12日至11月 16日。对候选单位、候选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2年11月16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南宁市卫生局人事科(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 南宁市长湖路26号,邮政编码:530028,联系电话:5766820)。
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候选单位和侯选人公示名单
南宁市参加全区卫生系统记集体和个人
二等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