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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包头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包头市卫生局 更新:2013/8/7 中国卫生人才网
包头卫生网:有关印发包头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评实施方案(试行)的公告:包卫办发〔2011〕275号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市疾控中心、市监督所、市健康教育所、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妇幼保健所、市社管中心,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经市卫生局研究同意,现将《包头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主题词:卫生 社区 绩效 方案 通知 包头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1年9月30日印发 共印 25 份包头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

包卫办发〔2011〕275号


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市疾控中心、市监督所、市健康教育所、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妇幼保健所、市社管中心,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
经市卫生局研究同意,现将《包头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主题词:卫生 社区 绩效 方案 通知
包头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1年9月30日印发
共印 25 份

包头市社区卫生服务
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包头市委员会、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包党发 [2010]6号)和卫生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卫办妇社〔2011〕83号)精神,充分调动社区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突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性质,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科学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与方法,综合评价,合理量化。考核程序、内容和标准向被考核对象公开并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三)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原则。突出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重点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工作效率、任务完成质量和社会评价。
(四)坚持考核结果的导向作用。考核结果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相结合。对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突出问题的,督促及时整改并给予相应处罚。
(五)坚持属地考核为主原则。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绩效考核以旗县区为主体,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织实施。市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度组织抽查。
二、考核内容
(一)机构管理,包括机构环境、人力资源管理、财务资产管理、药品管理、文化建设、信息管理和服务模式等。
(二)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妇女、儿童和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2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
(三)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医疗工作效率、医疗质量、合理用药、医疗费用、康复服务等。
(四)中医药服务,包括中医治未病、中医医疗服务。
(五)满意度,包括服务对象和卫生技术人员满意度。
三、考核标准
遵循科学性、重要性和可获得性原则制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指标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明确考核指标内容、权重、标准以及评分办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
四、考核主体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本机构职工开展绩效考核。
(二)旗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绩效考核。
(三)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旗县区考核结果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复核。
五、组织实施
(一)考核组织
1.成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协调,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郝 相 市卫生局党委常委、副调研员
副组长:薛 峰 市卫生局妇社科科长
陈永华 市卫生局农卫科科长
成 员:万寒冰 市卫生局疾控科科长
刘险峰 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张秀英 蒙中医药管理科科长
安凤岐 市卫生局法监科科长
戴纪强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康智平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闫春梅 市健康教育所所长
全瑞国 市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
武 丽 市妇幼保健所副所长
云冠峰 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主任
高玉骞 市卫生局妇社科副科长
2.成立绩效考核工作组,成员由政府相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行业组织有关人员及社区居民代表等组成。
3.旗县区考核周期为半年,市级考核周期为一年。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程序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工作人员的服务量、群众满意度进行考核。
(二)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考核程序
1.旗县区卫生局按照考核标准,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问卷调查等方式,每年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2次集中考核。
2.市卫生局每年年底前,对旗县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结果按比例抽取进行复核。
抽取办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数小于10个的地区,每个地区抽取3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复核,机构数不足3个的全部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数大于10个的地区,每个地区抽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数的20%进行复核。
3. 沟通反馈。复核后对被考核机构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提出改进建议,有关地区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考核领导小组。
4. 公示公布。由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公示考核结果。
七、符合率计算及校正方法
(一)计算市级考核与旗县区考核的符合率,根据市级抽查旗县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考核结果,计算考核符合率:
考核符合率={1—〔抽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市级考核的分值与旗县区考核结果的差值合计(取绝对值)/抽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旗县区考核分值合计〕}×100%。
(注:旗县区考核分值低于市级考核分值的旗县区差值计为0)
(二)分值校正。考核符合率在95%及以上的旗县区,市级考核组认可其考核结果。考核符合率低于95%的旗县区,市级考核组将对其考核结果进行校正,以校正后的分值作为该旗县区的最后得分。
某旗县区校正分值=该旗县区的考核分值×(考核符合率+5%)。
八、结果运用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实行百分制,得分85分以上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含6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对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政府按核定的补助总量全额补助,对考核优秀的 作为以奖代补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按政府确定的合格机构的补助水平乘以考核得分比确定补助总量,扣减的资金予以结转,纳入下年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助总额,不得挪作他用。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运用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考核周期晋级的主要依据以及奖励、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工作要求
各旗县局卫生局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绩效考核作为落实改革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成立专门机构,确立专人负责,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追究责任。
各旗县局卫生局要抓紧时间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完善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方式,增强可操作性,提高考核质量,并认真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附件:绩效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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