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全市公民: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市委、政府着眼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品味、构建和谐社会而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市公民的大力支持、广泛参与和认真监督。全市公民如在市辖区域内发现下列情形,可向有关部门或市、区“创卫”办投诉、举报。
1、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泼污水、乱设摊点、乱倒垃圾粪便、乱弃动物尸体的;
2、在沿街、马路、墙壁、楼道、户外公共设施及其他建筑物上乱贴、乱涂、乱画各种广告,影响市容环境的;
3、单位、社区、街巷、河道等处存在卫生死角未及时清除的;
4、各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宾馆、商场、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及“八小”行业(小餐馆、小洗浴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旅店、小饮食加工企业、小茶酒吧、小歌舞厅、小市场)等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
5、机关单位厕所、公共厕所卫生差的;
6、建筑工地卫生管理不达标的;
7、其他不符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的相关现象。
投诉举报电话
市创卫指挥部办公室:8588421
市工商局:8324109
市质检局:12365
市建委:8580091
市环保局:12369
市卫生监督所:8365124
东胜区爱卫办:8575704
康巴什爱卫办:8587012
投诉举报时间:上午9:00--下午5:00
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
办 公 室
二○一○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