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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宁夏卫生监督协会第一届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人选的通知

来源:宁夏卫生网 更新:2013/8/8 中国卫生人才网
宁夏人民卫生人才网:有关推荐宁夏卫生监督协会第一届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人选的公告:宁卫监督〔2011〕527号各有关单位: 2002年以来,我区卫生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并逐步形成了独立的专业领域。但新形势下卫生监督内容日益复杂,任务日趋繁重,形势也更加严峻,给卫生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有必要成立宁夏卫生监督协会,作为一个全区性的卫生监督领域的行业组织,充分利用和发挥卫生监督资源,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规范卫生监督行为,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行业技术建设和服务管理。 宁夏

宁卫监督〔2011〕527号

各有关单位:

2002年以来,我区卫生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并逐步形成了独立的专业领域。但新形势下卫生监督内容日益复杂,任务日趋繁重,形势也更加严峻,给卫生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有必要成立宁夏卫生监督协会,作为一个全区性的卫生监督领域的行业组织,充分利用和发挥卫生监督资源,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规范卫生监督行为,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行业技术建设和服务管理。

宁夏卫生监督协会筹备成立工作得到了卫生厅、民政厅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自治区民政厅于印发了《关于宁夏卫生监督协会筹备成立的批复》(宁民审发[2011]49号),同意卫生厅作为宁夏卫生监督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并要求在6个月内召开协会成立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

经卫生厅同意,协会拟于2012年1月中旬召开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协会第一届领导机构成员,部署协  会工作等。现将推荐协会第一届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人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会会员条件和入会办法

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凡拥护协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协会,缴纳会费,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申请加入协会:

(一)单位会员

1.承担卫生监督及相关工作的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校等事业单位。

2.支持关注卫生监督工作的企业。

3.与卫生监督有关的社会组织。

(二)个人会员

1.协会单位会员的负责人。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卫生监督工作一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卫生监督工作三年以上,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获得医、技师及以上职称的卫生监督人员。

3.热心和支持协会工作,从事卫生行政管理工作两年以上的行政干部。

4.从事卫生监督相关技术、研究、法律等工作两年以上的相关人员。

  (三)会员的吸收和审批

  凡参加协会的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科研院校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协会提出申请办理入会手续。个人会员由本人申请,经协会审核批准。单位会员证书和个人会员会员证书由协会统一印制颁发。

二、理事和常务理事推荐原则和产生办法

(一)推荐原则

1.卫生厅有关领导及其有关处室负责人,自治区卫生监督所、自治区疾病控制中心、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领导推荐为常务理事。

2.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科长和各县(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疾控中心领导推荐为理事。

3.在全区有名望的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推荐为理事、常务理事。

(二)产生办法

理事和常务理事由各市卫生局和卫生厅推荐,经宁夏卫生监督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审批,报请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副会长由宁夏卫生监督协会筹备领导小组从常务理事中推荐产生,报请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企业理事、常务理事由各市卫生局和卫生厅推荐,报宁夏卫生监督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审批,报请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任职条件

(一)理事任职条件

1.宁夏卫生监督协会会员。

2.热爱卫生监督事业,从事卫生行政、监督、疾控、协会、医教研单位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工作。

3.积极主动参与宁夏卫生监督协会工作,对协会在当地工作的开展能够起到推动作用。

4、在全区有一定成绩和声望。

(二)常务理事任职条件

1.宁夏卫生监督协会会员。

2.热爱卫生监督事业事业,从事卫生行政、监督、疾控、协会、医教研单位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工作。

3. 市级卫生监督协会主要负责人,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分管卫生监督工作领导和市级卫生监督所主要负责人,知名专家,监督、疾控、协会、医教研单位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4.积极主动参与宁夏卫生监督协会工作,对协会在当地工作的开展能够做出重要贡献。

5.在全区有较高成绩和声望。

(三)副会长任职条件

1.宁夏卫生监督协会会员。

2.宁夏卫生监督协会常务理事。

3.能够发挥领导作用,对推动宁夏卫生监督协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4.热爱卫生监督事业事业,对宁夏卫生监督事业事业做出较大成绩,全区知名的卫生监督工作的领导者、管理者和专家。

(四)企业理事和常务理事任职条件

1.宁夏卫生监督协会单位会员。

2.中国内地注册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有较好的社会声誉,其生产和经营活动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

3.企业有较好的公益目标,对卫生监督及协会有较大的公益贡献。

4.支持协会的活动,不向协会提出任何有饽协会宗旨的要求。

5.不以协会的名义开展经营性活动。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会员、理事、常务理事的推荐的工作,务必于1月10日前将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和理事、常务理事推荐表加盖公章后寄至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华  马晓东

电  话:0951-5053104  

邮  箱:nxwsjd@163。com

附件:下载

1.宁夏卫生监督协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2.宁夏卫生监督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3.宁夏卫生监督协会理事推荐表

4.宁夏卫生监督协会常务理事推荐表

  宁夏卫生监督协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 章)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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