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村卫生室规范化达标工程
督导的通知
县区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解我市村卫生室规范化达标工程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按照市卫生局《关于淮北市村卫生室规范化达标工程的实施意见》(淮卫〔2014〕1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村卫生室规范化达标工程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导时间
督导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4年9月15日—10月8日;第二阶段:2014年10月9日—31日;第三阶段:2014年11月1日—11日。
二、督导对象
县区卫生局、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市卫生局成立七个督导组,分别对各县区开展现场督导。第四、五、六、七督导组负责督导县区卫生局和镇卫生院,第一、二、三督导组负责督导镇卫生院。
三、督导方式
听取汇报、查看资料、人员调查、现场座谈了解工作情况。镇卫生院要逐个督导,每镇按照好、中、差三个档次随机收取2-3家村卫生室核实了解工作开展情况。
四、督导内容
按照市卫生局《关于淮北市村卫生室规范化达标工程的实施意见》(淮卫〔2014〕17号)要求,第一阶段督导重点内容为宣传发动和整改规范情况,督导表见附件1;第二阶段督导重点内容为集中验收情况,督导表见附件2;第三阶段督导重点内容为现场复核,督导表见附件3。第三阶段督导抽查范围和数量不低于各县区辖区村卫生室总数的30%,重点对摸底情况较差的村卫生室进行现场复核检查,督查标准参照淮北市村卫生室规范化达标评审标准(试行)。
五、督导人员
详见《关于淮北市村卫生室规范化达标工程的实施意见》附件2。
六、其他要求
(一)淮北市村卫生室规范化达标工程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具体体现。各县区卫生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卫生局文件要求,全面、圆满完成村卫生室规范化达标工程工作。
(二)各县区卫生局要按照督导要求,积极配合督导组工作,及时收集整理资料,全面总结分析建设成效,积极落实各项服务措施,进一步推动我市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
(三)督导期间,各督导组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不得接受被督导单位宴请,不得收受土特产等。督导检查工作一切从简,注重督导实效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联系人:张林,电话:3119558。
附件1:淮北市村卫生室规范化达标工程督导表(第一阶段)
附件2:淮北市村卫生室规范化达标工程督导表(第二阶段)
附件3:淮北市村卫生室规范化达标工程现场督导记录
淮北市卫生局
2014年9月16日
附件1:
淮北市村卫生室规范化达标工程督导表
(第一阶段)
评价指标 |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得分 | 评审记录 |
1.组织动员 (45分) | 1.1成立县区级和镇级村卫生室规范化达标工程领导小组和督导小组。15分。 | 1.1.1未成立县区级领导小组或督导小组的,扣10分。 1.1.2成立县区级领导小组,但未指定分管领导的,扣3分;未明确部门分工的,扣3分。 1.1.3发现一家未成立镇级领导小组或督导小组的,扣5分。 1.1.4成立镇级领导小组,但未指定分管领导的,每发现一家扣2分;未明确部分分工的,每发现一家扣2分。 | ||
1.2成立县区级和镇级村卫生室规范化达标工程技术指导组。15分。 | 1.2.1未成立县区级技术指导组的,扣10分。 1.2.2成立县区级技术指导组,但未包括医疗、疾控、监督、妇保、农合专业人员的,扣5分。 1.2.3发现一家未成立镇级指导组的,扣5分。 1.2.4成立镇级指导组,但未包括医疗、疾控、监督、妇保、农合专业人员的,发现一家扣2分。 | |||
1.3召开县区级和镇级村卫生室规范化达标工程动员会议。15分。 | 1.3.1未召开县区级动员会议的,扣10分。 1.3.2召开县区动员会议,但无会议通知、人员签到、会议记录的,扣5分。参会人员未包括全部镇卫生院负责人及医疗、疾控、监督、妇保、农合专业人员的,扣5分。 1.3.3发现一家未成立镇级动员会议的,扣5分。 1.3.4召开镇级动员会议,但无会议通知、人员签到、会议记录的,发现一家扣2分。参会人员未包括全部村卫生室负责人及医疗、疾控、监督、妇保、农合专业人员的,发现一家扣2分。 | |||
2.摸底整改 (10分) | 2.1组织辖区村卫生室现状摸底。5分。 | 2.1.1镇卫生院未组织辖区村卫生室现状摸底的,扣5分。 2.1.2镇卫生院组织现状摸底工作,但摸底情况汇总表项目填写不全的,扣2分。 | ||
2.2村卫生室现况摸底情况核实。5分。 | 2.2.1从摸底情况汇总表中随机抽查好、中档次村卫生室各一家现场核实,每发现一家与实际不符的,扣3分。 | |||
3.工作落实(45分) | 3.1组织辖区村卫生室落实整改措施。25分. | 3.1.1县区卫生局未对辖区镇卫生院开展规范化达标工程建设指导的,扣10分。 3.1.2县区卫生局对辖区镇卫生院开展规范化达标工程建设指导、但未实现对辖区镇卫生院全覆盖的,扣5分。 3.1.3县区卫生局对辖区镇卫生院开展规范化达标工程建设指导、但未提出具体指导意见的,扣3分。 3.1.4镇卫生院未对辖区村卫生室上门开展规范化达标工程建设指导的,每发现一家扣10分。 3.1.5镇卫生院对辖区村卫生室上门开展规范化达标工程建设指导、但未实现对辖区村卫生室全覆盖的,扣5分。 3.1.6镇卫生院对辖区村卫生室上门开展规范化达标工程建设指导,但未提出具体指导意见的,每发现一家扣5分。 | ||
3.2建立整改措施落实追踪机制。20分。 | 3.2.1县区卫生局未指定专人负责镇卫生院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追踪的,扣5分。 3.2.2镇卫生院未能及时向县区卫生局提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每发现一家,扣5分。 3.2.3镇卫生院未指定专人负责村卫生室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追踪的,扣5分。 3.2.4村卫生室未能及时向镇卫生院提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每发现一家,扣5分。 |
附件2:
淮北市村卫生室规范化达标工程督导表
(第二阶段)
序号 | 督导内容 | 督导标准 | 督导记录 |
1 | 县区卫生局根据标准,及时组织对辖区村卫生室规范化达标工程进行集中验收。 | 县区卫生局是否及时组织镇卫生院开展达标工程验收活动,是否积极参与验收活动;镇卫生院是否及时开展达标验收活动。 | |
2 | 县区卫生局根据集中验收情况,对辖区村卫生室划分等级。 | 县区卫生局是否根据集中验收情况,对辖区村卫生室划分等级;镇卫生院是否对辖区村卫生室划分等级,等级划分标准是否恰当。 | |
县区卫生局上报达标工程阶段性工作总结。 | 是否及时回顾梳理村卫生室规范化达标工程工作,总结建设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讨解决思路。 |
附件3:
淮北市村卫生室规范化达标工程
现场督导记录
被督导单位 | |
督导时间 | 年 月 日 |
工作情况 | |
存在问题 | |
督导建议 | |
督导人员 | |
陪同人员 |
本表一式三份,督导组、县区卫生局和被督导单位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