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告(一)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下列医疗机构已被注销。
名称 | 地址 | 医疗机构执业 许可证登记号 | 注销日期 |
路桥区路桥街道良一社区卫生服务站 | 路桥区路桥街道月河北街157号 | PDY00023-X33100412B2001 | 2015月12月17日 |
路桥区蓬街镇小伍份中医诊所 | 路桥区蓬街镇小伍份村一区451号 | PDY00213-X33100417D2122 | 2015月12月25日 |
路桥区桐屿街道坝头村卫生室 | 桐屿街道坝头村村部 | PDY00144-X33100419D6009 | 2015月12月29日 |
路桥区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 | 路桥城区金商小区(丁岙村) | PDY00050-433100411P9161 | 2015月12月29日 |
路桥区螺洋街道下寺前村卫生室 | 路桥区螺洋街道下寺前二区4号 | PDY00326-X33100419D6009 | 2015月12月31日 |
路桥区螺洋街道火炬村卫生室 | 路桥区螺洋街道火炬村一区77号 | PDY00163-X33100419D6009 | 2015月12月31日 |
以上医疗机构已经我局依法注销,自注销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路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