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发〔2014〕37号)有关规定,经县(市、区)级申报、市级审核和省级复核,拟确定沈阳法库县大孤家子镇中心卫生院等207所乡镇(中心)卫生院为辽宁省2015年度“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候选机构。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现将辽宁省2015年度“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候选机构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以传真或信函形式向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传真:024-23386150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2号 邮编:110005 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 2015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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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5年度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名单.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