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6年执业兽医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7号)要求,现将湖北考区2016年度执业兽医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6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2分、200分。
二、执业兽医资格认定人员
通过2016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考生可于2017年1月20日后登陆中国兽医网查询本人成绩。
三、资格审核
(一)网上资格申请。考生于2017年1月20日至2017年2月10日前登陆中国兽医网进行网上资格申请。
(二)提交申请材料。2017年2月13日至2月24日,考生携带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各两份到资格申请确认地(见附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考生未在通告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现场确认。2017年2月13日至2月24日。各市州畜牧兽医局对考生提交资格认定材料进行确认。各地于2017年3月8日前,将考生申请材料报省畜牧兽医局医政药政处(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湖北考区办公室)。
(四)资格审核。2017年3月10日至3月17日,省考区办对各市州畜牧兽医局(考点)初审资格通过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四、合格人员公示
2017年3月20日至3月26日,省畜牧兽医局对通过资格审核,即将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省局网站进行公示。
五、证书发放
省考区办将于2017年4月4日后,向各考点邮寄合格考生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获取资格证书的考生,到本人递交申请材料的考点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六、补发证书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可登陆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请,于2017年2月13日至2月24日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补发申请表到申请地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省考区办补发资格证书。
此通告。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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