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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

丹凤县医考中心:丹凤县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丹凤县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五五”普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全县卫生系统各单位领导干部和卫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和水平不断增加,广大医疗卫生人员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医疗卫生单位法治化管理能力日益强化,法律“六进”活动蓬勃开展,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均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党的十

丹凤县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
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五五”普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全县卫生系统各单位领导干部和卫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和水平不断增加,广大医疗卫生人员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医疗卫生单位法治化管理能力日益强化,法律“六进”活动蓬勃开展,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均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我县第二届党代会也提出了加快依法治县进程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卫生系统“六五”普法工作,营造“十二五”时期卫生改革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根据省、市、县“六五”普示规划,结合我县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卫生发展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卫生法治实践相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传播先进法治文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卫生改革与发展营造理性、平和、有序的法治环境,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卫生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增强卫生系统全体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提高卫生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医疗卫生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法律的需求;坚持分类指导,增强卫生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学用结合,促进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丰富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基本法律体系。一要在卫生系统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大力宣传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宪法理念,进一步增强卫生系统全体人员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二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三是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四是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围绕卫生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深入学习宣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措施,使广大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能够正确认识、参与和支持医改;二是学习宣传与卫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卫生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三是学习宣传规范医疗服务、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利和正常医疗秩序;四是学习宣传疾病预防控制、母婴保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五是学习宣传《献血法》,推动无偿献血,加强血液管理,保障血液供应和安全;六是学习宣传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经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三)围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化管理水平;二是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促进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学习宣传行政复议与诉讼、侵权责任、医疗纠纷调处、疫苗异常反应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等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
(四)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广泛开展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与规范卫生权力运行工作相结合,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二是以医疗卫生人员为重点,加强执业医师法、《刑法修正案(六)》、反腐倡廉和治理商业贿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倡导良好医德医风,促进医务人员树立正确价值观和利益观,增强廉洁行医、依法执业的自觉性。三是深入开展反面典型教育,利用发生在卫生系统的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
(五)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医疗卫生机构”主题活动。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的不同需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利用各种卫生日、卫生法律宣传周、宣传月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六)深入推进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强制法宣传学习,健全卫生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和完善卫生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促使卫生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跃上新台阶。
三、对象和要求
重点加强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卫生局职工和卫生执法人员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要健全并落党支部、党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推进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公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卫生系统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提高卫生行政管理水平,确保卫生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三)深入开展医疗卫生人员法制宣传教育。要在新上岗人员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纳入卫生法律知识,学习掌握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与其执业行为密切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要通过集中培训、收看专题片、组织讨论会等不同形式,继续开展在岗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规范医疗行为,切实做到依法执业、廉洁行医。要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窗口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大对医疗卫生人员学法用法的考核评价,探索将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和竞聘上岗等的重要依据。
(四)广泛开展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大食品安全、疾病预防控制和职业病防治等的宣传教育,加大遵纪守法和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认识,提高依法维护生命健康权益的法律意识。
(五)积极开展企事业和公共场所个体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以职业病防治法和食品安全法为重点,加强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企业职工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四、工作步骤与安排
全县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在总结“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规划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各单位“六五”普法实施计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并及时备案。“六五”普法期间,卫生部负责组织编写卫生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普及性统一教材,作为全国卫生系统普法规范读本。省卫生厅将缓缓编写地方卫生法规和规章的普及教材和宣传资料。各单位也要根据实际编写普法宣传册和宣传资料。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本规划和本地区卫生系统的“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制订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年度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评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任务和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卫生局组织对全县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工作总结务于2015年9月中旬前报县卫生局。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县卫生部成立“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办公室设法监股。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健全“六五”普法领导机制,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卫生法制宣传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按照中省有关规定表彰先进。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和人员保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继续加强卫生普法工作的建设,保证普法工作所需人员和经费。要完善卫生普法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实行目标量化管理,对卫生普法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督促。
(四)创新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利用各类卫生宣传日、宣传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法治实践,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普法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五)抓好宣传队伍建设。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是,建立健全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及职责请在网上办公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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