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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师协会市卫生系统摄影家协会关于举办“神农本草杯”摄影大赛的通知

十堰医考中心:市医师协会市卫生系统摄影家协会有关举办“神农本草杯”摄影大赛的公告:各县市区卫生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旅游特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及驻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疗机构:今年是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的关键之年。为纪念“6.26”中国医师节,丰富卫生文化,展示全市医务人员风采,集中展现“美丽十堰”的美好瞬间和卫生系统美好行业形象,经研究,由市医师协会、市卫生系统摄影家协会主办,湖北神农本草中药本草有限公司

各县市区卫生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旅游特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及驻市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民营医疗机构:

今年是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的关键之年。为纪念“6.26”中国医师节,丰富卫生文化,展示全市医务人员风采,集中展现“美丽十堰”的美好瞬间和卫生系统美好行业形象,经研究,由市医师协会、市卫生系统摄影家协会主办,湖北神农本草中药本草有限公司协办“神农本草杯”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和内容

本次大赛分为两个类别进行:

(一)美丽十堰:卫生系统摄影爱好者所拍摄的十堰市范围内的旖旎风光、人文景致等作品。

(二)杏林风采:反映医务工作者仁心仁术、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风采,反映医护人员工作、生活瞬间的照片

二、大赛规则

1、参赛作品必须紧扣活动主题;拍摄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单幅、组照(组照每幅不超过4张照片,并以文件夹或数据包发送)均可,每位作者每个类别限报1幅单照或1个组照;

2、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原作者,并拥有作品的合法著作权。如出现剽窃侵权等行为,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侵权者承担。在其他竞赛活动中入围的作品均不得参加本次大赛;

3、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入选及获奖作品用于以公益宣传和本地区形象宣传、推广及其它非盈利活动为目的的出版、发表、展览、演示等,不另付稿酬。

4、参赛作品需注明作者单位、真实姓名、作品标题、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简要说明(拍摄地点和内容)等,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5、参赛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仅可作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谢绝数码创意合成作品。

三、奖项设置

大赛按类别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5名,组织奖若干名,由主办方对获奖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对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同时,大赛设荣誉奖,对高于本级的其他摄影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作者给予物质奖励。

四、有关要求及事项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活动的宣传和作品创作、选送工作,活动结束后,大赛组委会会评选若干优秀组织奖,对组织开展好、报送作品佳的单位予以奖励。卫生系统摄影家协会全体会员要积极参与,踊跃投稿,确保质量。

2、参赛作品统一发送至邮箱:1172075228@qq。com。大赛截稿日期:2013年6月10日。

3、请在高于本级的其他摄影比赛中获奖的作者,在大赛征稿截稿前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组委会将设荣誉奖与本次大赛获奖者一并奖励。

4、大赛组委会将在“6.26”医师节前后举行颁奖典礼,并将获奖作品制作成展板,集中进行展示。同时,根据作品征集情况,将获奖作品汇编成集,作为活动成果由主办单位和作者收藏。

5、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十堰市卫生局党办,活动联系人:常斌,陆高刚,联系电话:8117011  8682941 15972566181。

   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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