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湖北省换发护士执业证书工作方案的通知
襄卫办[2009]4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二级以上企事业职工医院,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湖北省换发护士执业证书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卫办发【200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做好我市护士换证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2月10日前,各地各单位将初审合格的材料和《换发护士执业证书人员一览表》加盖公章以正式文件形式报襄樊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审核。
二、已配备《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于2009年2月10日前完成护士信息预录。
三、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的护士在本单位健康体检,县(市)、襄阳区的护士在当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体检,市区其他医疗机构护士在襄樊市职业病防治院健康体检。
联系人:徐向东
联系电话:0710-3279913
二〇〇九年元月十九日